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(李嘉谋)
经名: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。宋李嘉谋注。五卷。《元始说先天道德经》与老子《道德经》实为二书。仿老子《道德经》,分《妙》、《元》、《神》、《真》、《道》五篇。李氏注解,逐章逐节,顺文衍义。底本出处:《正统道藏》洞真部本文类。
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序
此经故宋息斋先生李君嘉谋随章为之解,板行西蜀,盖有年数。至宝佑间,天饴子谢公图南为序而传,则蜀本已不存矣。初,公宦游岭表,即搜访是经,乃得於方外一蜀士之手,犹获至宝。比来西浙,袖以见观文殿大学士可斋李公曾伯,即慨然为授之,嘉兴道士李君可久募工锓梓以传。又得所谓八威龙文,亦出先天向异人所授者,并刻之,以为世之全书。时观文公提举洞霄宫,亦为序。大抵率循谢公所序,指为《道经》之敷落五篇,谓其成文,敷布於碧落之中,非人所能为者,然二公当时惜皆承讹而踵误耳。今按元始安镇敷落五篇,真符与文,皆若吾徒相传所为,符篆繇随炁以结成者,一为明炁,二为太丹,三为黄真,四为素威,五为玄精。如是而已。此元始所说妙元神真道五篇,篇各有章,章章为言,合为五千,与吾《老子道德》五千并传于世。殊於敷落,无所涉也。昊郡癸复道人雷所张善渊因获其本,谨复募缘锓梓以传,辄赘辞经题之次者,惟以喻开卷之未喻者,知非为敷落篇云。
2-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一
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一
妙篇一千言章
第-章二百二十言
真妙妙也,真元元也,真神神也,真真真也,真道道也。道与德,德与物,万物得矣。
此五名非一非五,真者元始不杂,不假外物,唯吾一真,在妙为真妙,在元为真元,在神为真神,在真为真真,在道为真道。然此五者,欲求其名,有不可得。譬如眼根不自见眼,故曰:真妙妙也,真元元也,真神神也,真真真也,真道道也。故真妙不知其妙,真元不知真元,真神不知其神,真真不知其真,真道不知其道。使其自知,则不一矣。道不一,散而为德。万物各得一,德以生。故曰:万物得矣。
物得道生,道失物死,得失相生,道同出入。
万物莫不禀道之一以生,及其所禀者,离则死。虽名为生,乃禀道之散至,所谓道则未尝生,未尝死也。由物不能得道之全,故为生死所囿。然依道不灭,故生生死死,得失相生,与道同为出入。
道不可同德。德不可同,失不可同。故其得有得,谓之同。有得有失。
道者本性不杂,譬如虚空不和诸物。故曰:道不可同德者。有柔有刚,有仁有义,事异名殊,譬如万物,各自有体。故曰:德不可同。所受虚假,暂受还失,譬如旅亭,暂止便去。故曰:失不可同。所谓同者,我既得此,彼亦得此,各得其得,然后为同。同虽近道,然以得求道,可以得则可以失,有得有失,去道愈远。
失德归道,道敛致一。一致入真,体真应变。真入至神,神至神,神入元,元至元,元入妙。湛兮似或存、非象非声,独立於元始,元始之妙。
德者性之散涉於事而不固,故德有失而道无失。若失德即归道,无别有道。道在生死得失之间,未尝不一,若逐生死之变,顺得失之名,则散而为德。若知出於道,敛致归一,即德即道,道与德一。一致入真,体真应变。万变不失吾真,是之谓神。神之致谓之元,元之至谓之妙。入元入妙,其实无得,复归本然。非象非声,湛兮似或存,独立於元始元妙者,本有之性,非从外得。
元始以真妙观,元始以真妙听。妙观见非象之象,妙听闻无声之声。大象无形,无逃吾妙观。太音希声,无逃吾妙听。吾以妙为无极无上。
妙观无色,妙听无声,色声外尘,不能隔越。六受用根,圆融涉入,故见无象之象,而非目闻,无声之声,而非耳尘,销觉圆,妙观出於天地之外,妙听出於音声之表,故无所不见,无所不闻,是谓无极无上。
吾故无极无上真妙。真妙真元,真元不可元。真妙真神,真神不可神。真妙真真,真真不可真。真妙真道,真道不可道。真妙极矣。
此言体妙者,与元真神道者不同,既得真妙,则元为妙元真元不可元,神为妙神真神不可神,真为妙真真真不可真,道为妙道真道不可道。由元始而下,虽共此五名,而所得妙力,各有差殊,唯以妙极为至。故曰:真妙极矣。
第二章一百四十六言
真妙太上,太上真妙。
道极不可名,寄之曰真妙。尊极不可名,寄之曰太上。妙极而上,故曰真妙。太上上极而妙,故曰太上真妙。
妙生元,元生神,神生真,真生道,道生德,德生徼,徼生妙,妙生无,无生有,有则有,无则无,有无相生,阴阳相推,太化变易。
妙之降曰元,元之降曰神,神之降曰真,真之降曰道,道之降曰德,德之降曰徼。徼者小道也。众人自道降为德,德降为徼,徼入於有,一入於有,与道益离。真人自徼返入於妙,自妙入无,自无出有,欲建立则以无为有,欲寂静则以有为无。欲有则生,天地不为多,欲无则返,太虚不为少。以有以无,出阳入阴,相生相推,如太化之变易。
妙无体也。有有无无,无无有有,吾居徼妙之常。
真人以妙无为体,以妙有为用。湛然常住,无之体也。应变不穷,有之用也。有有之用生於无无之体,无无之体出为有有之用。以有为徼,以无为妙,故曰吾居徼妙之常。老子曰:常无欲以观其妙,常有欲以观其徼。此两者同。出而异名,同谓之玄。世人体无则不能有,体有则不能无,观妙则不能徼,观徼则不能妙,是皆囿於形器,不能出入於有无之间。真人以妙无为体,出而有,虽小道不为,不足入而无,虽体妙不为有余,盖以有无徼妙为常。如此则徼即妙,妙即徼,有即无,无即有。故曰:出而异名,同谓之玄。
徼妙之常曰道。道之常曰真。真之常曰神。神之常曰元。元之常曰妙。妙之常曰吾。居无极矣。
元妙之妙,不变不异,故曰常。徼者有也,妙者无也,有亦无,无亦有,乃为徼妙之常。徼妙之常,然后为道。道之常曰真。真之常曰神。神之常曰元。元之常曰妙。妙之常曰吾。所以自居常者,无始无终之谓也。
不可视,不可听,不可搏,不可有,不可无,不可元,不可神,不可真,不可道,入乎无上,同乎无极,是为真妙矣。
世人以物求道者,欲其可视、可听、可搏、可有、可无。以理求道者,欲其可元、可神、可真、可道。使道而可以视、听、有、无求之,则道为物矣。使道而可以元、真、神、道名之,则道为理矣。真人外不役物,内不着理,故非视而见,非听而闻,非搏而坚,非有而在,非无而居,非元而元,非神而神,非真而真,非道而道,入乎无上,同乎无极,皆不可名,故曰真妙。
第三章一百六言
真妙非声非象,实非声象,其上不皦,其下不昧。
妙非形色声听,由人不能,於元始之初,体元入妙,吸集尘象,收揽成根。耳目鼻舌,及与身意分一精明,内意纷纭,外根互运,坚温暖动驱役,四大六根。四大更接,外尘转迷,本始若能,了形相空,格去外尘,使色香味触各不绿根。见色如与盲等,嗅香如与风等,尝味如与蜡等,见触如与空等,外尘既销,则六受用根,顿然清净,净极妙敷,非象非声,见闻觉知出於根外,故极其上至大而不皦,极其下至微而不昧。
恍兮惚兮,杳杳冥冥,真妙妙真,视不见,听不闻。
物物自有元始,不可见,不可闻。恍惚杳冥,而非无也。故佛书云:若以色见我,以音声求我,是人行邪道,不能见如来。道书云:视不可见,听不可闻,离种种边,名为妙道。所谓道者,若从外入,即物非道。人所以不能知道者,盖贪色逐声,为物所转使。吾元始之妙,所谓不可见,不可闻者,迷为可见,可闻,转离本始。楞严佛问阿难言:今汝细观,从日月宫至七金山,云腾鸟飞,风动尘起,远近诸物,虽复差殊,同汝见精,清净所瞩。若见是物,汝亦可见吾之见。若以同见,名为见吾,则吾不见。时何不见,吾不见之。处若不见,吾不见之。地则自然非物,云何非汝。若汝见时,是汝非我,见性周遍,非汝而谁。由是观之,入之见色,唯我独知彼。彼自知各见其独,无同见者,如是则我之所见,彼不能见。我之所闻,彼不能闻。若以同闻,名为我闻,则我不闻。时彼应合,知彼既不知,则彼之所闻,非我闻也。味触觉知义亦如是。庄周所谓见独者其亦是欤。
元始於太妙,寂兮寥兮,绳绳兮,湛然不可名。
凡可以名,皆属名数,是二非一。唯不可名,然后为道。且道之近体,莫过於无,莫过於空,然无即与有对,空即与实对,皆堕名数,是二非一。唯不可名,然后为一。所谓一者,是无非无,是有非有,是空非空,是实非实,以至离无,离有,离空,离实,即无,即有,即空,即实,是离,非离,是即,非即,及其至也。即离俱非,名不可得,方为妙道。寂寥者,无也。绳绳者,永也。既无矣,绳绳然而不可无,虽不可无,然寂寥兮不可有,是谓无名。
元妙,神妙,真妙,道妙,天地虚妙,阴阳同妙,日月合妙,五行含妙,八卦杂妙,万物尽妙。
物非道不成,真非道不立。故元得妙而元,神得妙风神,真得妙而真,道得妙而道。此所谓真非道不立。天地得妙而成,阴阳得妙而分,日月得妙而明,五行得妙而相克相生,八卦得妙而相推相荡,万物杂妙而以死以生,故曰物非道不成。
至虚至静,吾曰虚静。妙始非妙,不可得矣。妙体吾元始。
至虚极守静。万虚之极,於有无不虚。静之极,於动无不静。若吾曰虚静,即有虚静之心。通有则不得虚,遇动即不得静。妙始非妙,妙不可得,惟体吾元始。知有无不虚,知动无不静,是谓元始之道。
第四章六十四言
孰以元元,孰以神神,孰以真真,孰以道道,孰以名名。吾强曰:妙入吾妙矣。
知元守元,元始不元。知神守神,神始不神。知真守真,真始不真。知道守道,道始不道。知知守知,即为住着。知知无知,然后六通。四辟在元,非元在神,非神在真,非真在道。非道有名,非名强名,曰:妙若徼若,妙入吾妙矣。
然后合为元,散为神,致一为真,万变为道。升清降浊,布列精魂,变化之道,穷象极形,复归乎妙。
元始以妙为体,故元乃妙之合,神乃妙之散,真乃妙之一,道乃妙之变。下至於分阴分阳,降浊升清,布列精魂,万物以成,皆由妙出。始出於妙,极其变化,草木昆虫,水火土木,穷象极形,皆吾妙也。物自顺以生,道自返而成。人能自象形而返之,皆能至妙。
第五章九十八言
吾始乎妙,万灵不神,万法不名,万境不生。非不神,妙灵无照。非不名,妙法无因。非不生,妙境无缘。妙妙无对,是谓独立。
妙神无灵何以故,神无方故。妙法无名何以故,法无法故。妙境无有何以故,无所缘故。元始之妙,湛寂自照,无照照者,无法无名,离诸起灭,因相不生,因既不生,缘无所偶,故诸尘象无得而成,纯以妙明,妙妙无对,是谓独立。
不子不孙,同乎无独。出入绵绵,同乎无门。万物归元,不见其元宰。
非子非孙,其传无尽,故无独。出入绵绵,不知其际,故无门。虽主万物,万物归焉,而莫见其所以主之者。
吾始於妙,寂兮,寥兮,绳绳兮,湛然兮,廓然兮,吾不知其生。故曰:长生之道。
有生则有灭,唯无生然后为长生。元始之妙,非由生而生,故吾不知其生。但见寂寥兮,其静也。绳绳兮,其长也。湛然兮,其存也。廓然兮,其广也。故命之曰:长生之道。
第六章一百六十言
自然非妙,妙非自然,吾元始於妙。其上不皦,恍兮惚,其下不昧,惚兮恍,恍惚混蒙,上下同妙,妙恍妙惚,非象非物。
自然者可以名道,而道非自然,何以故。自然有定体,而道无定体,若以道为自然,则道不当降而生物。以物为自然,则物不当变而成道。故曰:自然非妙,妙非自然。元始之妙,居於有无之间。恍者明也有也,惚者灭也无也。至妙之极其大不见其皦,既出而有,又寂而无,故曰恍兮惚。极其小不见其昧,既居其无,又出而有,故曰惚兮恍。恍惚混蒙,出入於有无之间,与上下皆同於妙,故曰妙恍妙惚,非象非物。
吾始元元,妙惚妙恍,非物非象。吾始神神,杳杳冥冥,非妙非形。吾始真真,冥冥杳杳,非形非妙。吾始道道,精中有真,自然之道。
元、神、真三者,是妙之分,未尽妙体,然皆非物非象,在恍惚杳冥之间。至於道则始有精,始有真,非杳非冥,非恍非惚,然犹未离自然也。自道而降,精散而为形,真降而为物,物生而道之自然又丧矣。
道法自然,自然真道,真者自然之号,五口不知其自然。
自然为真,真者自然之道。故曰道法自然。所谓道之自然,与物之自然,名同义异。世所谓自然者,乃不变之称,方其迷乱无智,执物之有,以为自然,未能甄明自然本体,则其自然深可障道,圣人辟之。此首章所以言自然非妙,妙非自然,盖此意也。所谓道之自然,道降而为物,其自不变此道之自然者也。世所谓自然,皆物之自,如鹄白乌玄世,既无知以玄白为乌鹄之自,不知鹄之所以白,乌之所以玄。又有使之然者,亦非自也。由世以非自为自,非然为然,故圣人讳之。虽然圣人达道之权,知自然性,至於论道,尚谓吾不知其自然,盖谓有知之之心,则是使之自然,非自然矣。而况欲以世之情解妄想卜度者哉。
真法神,神法元、元法妙。妙无法,故妙为万法之宗。无法法,无元元,无神神,无真真,无道道,无无无,无有有。吾之至妙,入元始之妙。
苟有所法,则有所未至,故真不免法神,神不免法元,元不免法妙。至妙而后无法。惟其无法,故为万物之宗。如是则无法,无元,无神,无真,无道,无无,无有。惟体妙者能之,故《释氏传》法句曰:法本法无法,无法法亦法,今付无法时,法法何曾法。
第七章一百二十言
至妙无间,无始,无极,无尽,无际,无央。无间无无间,无始无无始,无极无无极,无尽无无尽,无际无无际,无央无无央。
无间不见,其断也。无始不见,其先也。无极不见,其上也。无尽不见,其终也。无际不见,其边也。无央不见,其广也。虽无间断续,不足以名道,故亦无无间。虽无始先后,不足以名道,故亦无无始。虽无极上下,不足以名道,故亦无无极。虽无尽始终,不足以名道,故亦无无尽。虽无际边中,不足以名道,故亦无无际。虽无央广狭,不足以名道,故亦无无央。殚世之言语,不足以名道,故大道无名。
吾始无央,有无一体。吾始无际,混合太微。天地六合,巨细一妙。妙游巨细,孰观其体。
所谓无央者,不独空空无际也,必有无同体,虚实共贯,然后为无央。所谓无际者,不独极其广大也,必混合太微,巨细如一,然后为无际。如是则大而天地,广而六合,巨而虚空,细而微尘,皆为一妙。故妙游出入天地,偃息微尘,周行虚空,举持六合,孰知其体,孰穷其妙。
吾曰无形,无声,无名。吾始妙,中妙,三无之妙。吾元始至道,是谓极乐。妙游含容之器,与天地万物为终,然极而不尽。
以不形形故无形,以不声声故无声,以不名名故无名。妙无次第而入,妙有次第,故有始妙,有中妙,妙之极为三无之妙。是为元始至道极乐。妙游无所不包,无所不含,与天地万物为终。而妙无终,故曰极而不尽。
第八章四十四言
妙与天地万物为终,尽吾无终。妙与天地万物为元,始吾无始。德游其中,天地万物不可观焉。德游至妙,与物还矣。
妙与物为终,而妙无终。妙与物为始,而妙无始。妙游於物中,物不得而知焉。故曰:德游者以物而言也。真人体妙而游於物,则为妙游。物得妙而妙在物中,为德游。物有壤而妙无壤,故曰与物还矣。
第九章四十二言
妙游无碍,元游无知,神游无方,真游无变,道游无体,德游无名,物游无间。是谓与物同游,出生入死之道尽矣。
妙、元、神、真、道,此五者,道之名。而有游於此五者,方名为道。道者,吾之本真,谓之元始之始。游於妙为无碍,游於元为无知,游於神为无方,游於真为无变,游於道为无体。又降而游於德,不可以德名。细而游於物,不可以物间。精而与妙同游,不可得而见。粗而与物同游,不可得而隐。此至人所以出生入死,而以生死为旦暮之常者此也。
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一竟
3-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二
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二
元篇一千言章
第一章一百五十九言
妙元元妙,神元元神,真元元真,道元元道,德元元德,元德复妙,与物返矣。
妙、元、神、真、道五者,各有浅深,乃学道者之分量。此元之妙,非妙之妙。此元之神,非妙之神。此元之真,非妙之真。此元之道,非妙之道。此元之德,非妙之德。众人自德散而为物,真人自德返而归妙,道与物返,物与道返,故曰顺之则为人,逆之则为道。
元非元,妙形之先。形非形,混然而成。妙元惚恍,忽然有象。妙元恍惚,忽然有物。物象杳冥,忽然有精。精元含神,忽然有真。非色之色,素朴含明,无状之状,无象之象。
元之所以为元者,非元也,乃妙形之始。形之所以为形者,非形也,乃混然而成。道自妙降而为元,始有恍惚之状,故曰妙元惚恍,忽然有象。妙元恍惚,忽然有物。物象出於杳冥之间,而有至精者存焉。精全为神,神一为真,会真集神,为元之体。故其体有明有色,有象有状,此色与明,状与象,具於吾之本始无作之者。由有微心,吸撮尘象,尘集成根,遂丧本象,及与本明,至人迥脱根境,复还元明。故见非色之色,素朴含明,无状之状,无象之象。
元之大象,寥廓幽光。元和之鸣,元元独闻。元象之形,元元独见。
元之象,非物之象,寥廓幽光,物不可得而窥,故元和之鸣,唯元独闻。元象之形,唯元独见。
元元之元,真祖真母。帝先道始,象之元纪。吾始元元,元於元纪,复归吾始,吾不见吾。始孰云吾元始,是谓始终,元纪之元。
妙不可见,至於元始有可见之渐,故以元之元为真祖真母。帝先道始,有象之初,纪道至是,始露一发矣。故吾始於元,渐有可纪之状。虽渐可纪,复归於始。吾且不知吾之始,而况於他哉。是谓始终元纪之元。言始终者,道在元方,有始之名。物终则穷。元纪之元,始於元,终於元,元元不穷。无始无终是始终,元纪之元。
第二章一百十四言
元元胎光,九元之始,八卦之先,胎光始元,明明赫赫,恍恍惚惚,元元始光,妙生真有。
至人自妙出元,渐露光景。人之三魂,一为胎光,故元元为胎光。凡数自一至九而止,若十则复为一。故大数止於九,九数皆起於元,故曰九元。九元之始,则一也。八卦之先,则乾坤为阴阳之祖,在易为太极,在乾亦为元,在人为胎光。胎光始元,明明赫赫,恍恍惚惚,皆元之始光之谓也。物自始光,即丧道本,故《佛书》谓之元明,故曰元明。照生所,所立照,性亡若至人,则始於妙无,出为妙有,盖自妙而降,则粗道自元,而妙则神,此其所以不同。故曰妙生真有。
元显元藏,黍珠中大象。元起元没,黍珠中巨物。元以大象,含万象。元以巨物,吞万物。
物至於有形,则不能以大入细,以细藏大。元本於性而未入於形,故可以显,可以隐,如人之梦魂游形中,而大地山河,无不有也。人物徒役,无不彰也。故若以形会,则两黍不能以相容。若以性会,则黍珠中大象,不足以为怪矣。盖由大象非象,故含万象。巨物非物,故含万物。圣人既论此理,又时显其迹,以觉方来。欲以破形相之粗而昧者,但以神变目之甚者,又疑为诡幻。此释氏所以薄世论而不近,良以此欤。
象中象,元非元,物中物,一非一。
象中象是元非元,物中物是一非一。何以故。元之妙能,使未至於元者,随元而化。一之妙能,使未至於一者,同一而处。此圣人既以成己,又以成物也。大象藏於黍珠之中,大象未必尽元也。彼虽未至於元,然以吾之元,而加彼之元,则彼亦以元化。如李广之射虎,不知其为石,周处之斩蛟,不知其为水。彼以一至之心,而石与水尚从而化,况吾之妙元而不可以化物哉。故曰:元非元,一非一。
元象之元,含光自然,元元胎光,吾所谓象。
元元之始,含光自然。释氏谓之觉明,道家谓之胎光。释氏觉明谓之所,道家胎光谓之象。性觉必明,明则亡所。胎元必光,光为妙象。妄为明觉所立,觉亡象而成形。胎光光废佛,以觉明明而无所道,以胎光光而象妙。妙象之象,觉明之明,是为道本。
物之真元,元母之先,道生道生,吾不能自生,吾元元之母。
物之真元,非元也。唯本妙而后生元,故曰元母之先。元母者,谓妙也。及妙生元,元又降而生道。申言道生者,言元生真,真生神,及神而后生道。虽至於道,愈降而生物。若原其生,则不然,竟非其自。若推其自,必元元之母,妙之本始,然后能生物。所谓妙者,乃本始如如不可得而生死者也。
第三章一百言
胎光元元,元元胎光,吾始元元,神视不见,神听不闻,神神不遇,神不可得。故曰:不同,神而后知始。
胎光之始,莫见其眹,莫闻其音,各各自知,无相见者,故曰神神不遇。是谓不同此之不同,物物如是。然物不能为主宰者,以其神不全,而又为物转也。方是之时,虽未有声色臭味之交,而六种识心已具於胎光元元之内。至人以神为主,故六种识心不随根尘,俱以神化,为一精明。众人神鉴不全,六种识心重者先受,既传一根,同根同染,转入生死,胎光益微。故曰:神而后知始。
吾始於元元,无方妙天,吸光化妙。元元吾始,妙母开户,乘光继元。用在恍惚,道在绵绵。
孟子曰:尽其心者知其性,知其性则知天。从孟子之说,是心之外有性,性之上有天。《易》曰:穷理尽性,以至於命。从《易》之说,是理之外有性,性之上有命。孟子所谓天,即《易》之所谓命也。古之达者,或以为见独,或以为无何有之乡,极世之语言,不过如此。然所谓天果何方,所谓命者果何物耶。至此《经》又谓之无方妙天,方胎光在元元之中,炳然独耀。吾不知其处,亦不知其际,非无方妙天,而何根尘销落,吸光化妙,神用不测。众妙所出,故谓之妙母开户,乘光继元。万神自生,用在恍惚而不可执也。道在绵绵而不可绝也。非天下之至神,其孰能与於此哉。
无取无舍,无为自然,吾不知其自然。元始元生,混然而成,妙极元得,元始自然。
元元之中,吸光化妙,混生万神,恍惚乘光,妙有开敷,亦不舍无而取有,亦不拾有而取无,悉皆无为自然之用。亦不知其自,亦不知其然,混然而元成,妙极而元得。故曰:元始自然之道,如是则妙,亦元元亦妙。
第四章一百二十六言
清浊交混,阴阳一元。非清而清,元清生浊。非浊而浊,元浊生清。非阴元阴,非阳元阳,元道斯在,阴阳同生,清浊孰能名。元清元浊,阴阳亦然。
元者,清浊始交,而未分阴阳,同为一元。《易》曰:一阴一阳之谓道。一阴一阳者,阴阳未分之谓也。自阴阳未分,而继之以善。自善而后,继之以性。性立而后物成,世未有性未成而善先成者。故《易》所谓道所谓善,皆物之先,非善恶之谓也。方其清浊交混,阴阳同元,则非清非浊,非阴非阳,相交以性,而不交以形,故元清含浊,元浊含清,元阳含阴,元阴含阳,犹水火之不相射,清浊同源,阴阳同生,孰能名之哉。
妙象元象,妙声元声,声象不可得万物之根,万物之灵。吾所谓一而非一,一而未彰。吾所谓元而未元,元而未常。
妙象妙声,唯独听者可得而闻,独见者可得而视。其声其象非象,人所可得见,所可得闻。故为万物之根,万物之灵,方其为元也。谓之数之始,一之祖。然其实未彰,一犹未见。谓之形之始,常之祖。然其形未见,常犹未常。圣人体之,谓之无名。
元一含妙,妙元流光。流光含气,元妙之常。吾曰元常之道,道法元常。
气、形、数,三者之在妙有。非有非无,流光为气,气结为形,形见为数。古之至人,体於妙无,出为妙有。曷尝无是三者,然亦竟非有也。盖流光之气,非阴阳所感。妙气之形,非假合所造。形见之数,非一二可求。故入而为太虚,出而为妙有,分形散气形千万,不为有余。敛景吸光形闭藏,不为不足。是谓元妙之常,道法元常,故不可致诘。
第五章一百六十六言
阴阳之妙,清浊之杳,杳妙相因而元生。
阴阳同源之谓妙。清浊相容之谓杳。阴阳以气相同,清浊以形相混,妙气同为无气,妙形同为无形。故曰杳妙相因。
元含万象,万象含元。万象生元元,元元生万象。
元含万象,而非形也。万象生於元,而非物也。古之至人,反身而诚,则万物皆备於我。致中和则位天地、育万物,皆在吾中和之中。释氏谓意生身者,身随意生,非造所造。即道家灵光八耀,混生万神,而如意所生,迅疾无碍,乃至种类俱生,无所不有,不可计数。此之谓元元生万象。
神不知神,真不知真,道不知道。吾元始於虚无,道隐无名,真隐无形,神隐无灵。吾神爽灵,吾真幽精。神隐无灵,无灵至神。真隐无形,无形至真。道隐无名,无名至道。三无合元。
元之妙,神隐於无灵,真隐於无形,道隐於无名,故无灵为真神,无形於真真,无名为真道。故曰三无即为元。敷落五篇,非圣人强为之次也。妙者,在道为圣之极,在人为魂之始。非象非物,不死不生,吾之本始,所谓妙也。元为妙之次,在人为胎光。神为元之次,在人为爽灵。真为神之次,在人为幽精。自是以下,则为道。自道以降,性成而形具,故人之三魂,一曰胎光,二曰爽灵,三曰幽精者,义取诸此。《易》曰:精气为物,游魂为变。精气为物,则质具而体成。有成则有坏,物不足以为固,惟魂游於物,物坏而魂不亡。故《易》谓之变。古之圣人深切著明,所以示人者如此。故妙在魂上,而道在魂下。妙为魂之先,道为魂之降。自道而降,圣人不居。自道而上,众人不处。众人所以生生死死,死死生生者,由道降为魄,魄盛而魂衰也。圣人魂盛而魄亡,故与道同游。众人魄盛而魂亡,故与物俱坏。由是观之,所谓三魂者,即此元神真。而七魄者,喜怒哀惧爱恶欲也。全魂即为仙,全魄则为鬼。魂与魄两立,则为人。此理之自然,圣人复起不易吾言矣。虽然圣人为魂,众人为魄,此自其既成而言之,若元始之初,魂魄未分,清浊且未之判,则孰为魂,孰为魄哉。及其既分,全则为魂,散则为魄,(氵+公)而上则为魂,流而下则为魄,正则为魂,邪则为魄,真则为魂,伪则为魄,其本同,其末异,故魄亦魂也,魂亦魄也。魄消则为魂,魂消则为魄。佛氏所谓无明即佛性者,此之谓欤。
吾元始之元道,周旋不可妙,妙不可得。自然元妙,上下往来,周旋自然,吾始於元元之元。吾不知其自然元道元德,孰能体吾元道元德,复归吾元始,是谓还元返本之道尽矣。
圣人体元始之道,以周旋於物,妙藏於形迹之间,和其光,同其尘,不可以妙非,不可以妙谓,在其形迹之间,而形迹亦妙,故妙不可得。上下往来,周旋世故,自然元妙,而不见其徼。盖吾本始於元之元体,吾自然以应於物,而吾亦不知其自然。如是则不独元道化妙,而元德亦化妙。巨细心迹,无不妙者,孰能知之哉。由吾虽体道德而出世,复返道德於元始,是谓还元返本之道尽矣。
第六章一百四十八言
元生神,神生元。
元之降为神,神之合为元。神以元而灵,元以神而显。故上下相生。
吾元自粹,元一旋生,无色未辟,恍惚杳冥。苍素彤黅舍四象,四象含光。
苍素彤黅,为四象不言玄者。玄为色之母,无色为玄。无色未辟,其光玄玄。元一者,玄之谓也。由有元一旋生五元,故天一为水。天生水中,水浮天而载地。元之未辟,自然太玄之中,有苍素彤黅之光,合为四象五元,恍惚杳冥。
吾元始之妙,用一元,非一元,一元之妙。妙生元,元生妙。
妙为元之祖,元为妙之用。自妙入元,故称一元。一元之用,元妙交相生,不知妙之为元,元之为妙。
苍素隐显,左右相元。元光恍惚,元出元入,出入无门,吾不知其元。元彤上下,不皦不昧,上下一元,元法自然。
苍,东方木色之气。素,西方金色之气。木左金右,故曰左右相元。彤,南方火色之气。元,北方玄色之气。火上水下,故曰元彤上下。元光恍惚,东西苍素,有出有入,而不见其门。南北玄彤,有上有下,而不显其晦。有出入而不见其出入,有显晦而不见其显晦,故神用无门,道法自然。
无为自然,自然无为,道在恍惚之先,元元无为之先,孰能体吾无为自然。元因无为,无为因元,因元生自然,吾不知其然。吾元始无为之天。
无为之天,有苍而非木,有素而非金,有彤而非火,有玄而非水,有黅而非土。有左有右,而非左非右。有上有下,而非上非下。有出有入,而非出非入。有显有晦,而非显非晦。有色非色,有象非象,自然非自然,无为非无为,故曰:孰能体吾无为自然。又曰:元生自然,吾不知其然。是之谓无为之天。
第七章二十言
有无上下,左右内外,恍惚杳冥,妙妙中间,元在其中。
物必有有无之数,上下之位,左右之别,内外之界。物之所不能免妙,妙之中元在其间。非有非无,非上非下,非左非右,非内非外,恍惚杳冥,未涉此八者。
第八章一百五十言
元黄始妙,始妙相因。元因黄,黄因元,元始黄始,不知其以。
以道言曰元,以色言曰玄。故元亦玄也。天元地黄,皆因始妙之本。元因黄,黄因元,交相因,交相生,元始黄始,不知其以,所谓以者妙之所也。
不见之色,不闻之声,妙之又妙,忽然而生。无象之象,无物之状,妙之又妙,忽然而形。元元见矣。赤素变化,幽黄洞彰,元常造作,元道由生。吾不知其生,无为元黄,妙更之根。
声色生於至妙,物象成於至妙,忽然而生,忽然而成,无使之者,故赤素变化,火金相克而相成。幽黄洞彰,水土同处而相克。是为元常造化。元黄之道,为万化更变之根。
根生至妙,妙生元,元生黄,黄生元,三一之妙,自然而成。
至人根於至妙,妙生元,元生黄,黄复生元,自无入有,自有化无,妙元黄三而一,一而三。故曰三一之妙,自然而成。
元元又元,中有元黄之道。元始元元之母,元声元象。吾元元之母,声象得矣。吾曰此元元,吾不知其元元,道无上。
元中有色,故曰元黄。元元之母,出生色象,故色象以元为母。元元以吾为母。唯吾无母,是谓吾不知其元元。道无上。
第九章一十六言
妙隐元生,道隐妙有,有无相生,神用不穷。
妙隐而元始生,元含至妙道隐,而物始有道,妙有中。妙中之元,元非显也。有中之道,道非隐也。故元亦妙,有亦妙,有无相生,神用不穷。
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二竟
4-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三
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三
神篇一千言章
第-章二百五十二言
元中有神,神之又神,吾不知其神。神中有元,元之又元,吾不知其元。元神和合,道法自然,吾不知其自然。
元神真道,皆从妙出。五而一,一而五,故元中有神,神中有元。方其为神也,不自知其神。方其为元也,不自知其元。元神和合,亦且不知其和合。故虽自然,亦且不知其然。
左动右应,右动左应,呼之出之,吸之入之,远之又远,一之又一,神用神,一用一,吾不知其用,吾曰无为。吾非无为,本不知其用。应之者静,神之道。
道无所不在,充满六合,包含虚空。苟执其机,则无所不应。如抚宫宫动,抚角角起,盖有不知其然而然者,故左动则右应,右动则左应,呼而出之,还复吸之,吸而入之,还复呼之,以为近耶,远之又远,以为多耶,一之又一,是之谓神。虽全於神,吾且不知其用。使神用神,神神更用,则神不知神。使一用一,一一更用,则一不知一。如汞走盘中,一一自圆,无使之者,故吾曰无为。如此则虽无为非无我,我不知其用。应之者静,是谓神之道。
妙元生神,吾不知之生。吾所谓至生。至妙生妙,妙由妙生,自生之道。吾元言於妙生不可穷,无复得其始,吾能知其已。
自妙元降而生神,吾不知神之生,盖守妙体元神神自生。吾不知其生,是谓至生。至生者,神生於妙,生不可穷。既不可穷,则无得其始。无得其始,则不见其已。虽不见已,至妙施而寂还,归於妙有,若已者非实已也。吾能知其已,既知其已,可复使之起矣。
左动左应,吾不在左。右动右应,吾不在右。呼之出之,吾不在外。吸之入之,吾不在内。吾始从而应之,已失吾矣。吾所应运守乎大方之本,故无方。吾所应变立乎大象之首,故无体。
左动左应而吾不在左,右动右应而吾不在右。则动非我,应亦非我。呼而出之,不知有我之出。吸而入之,不知有我之入。盖我无所不在。《楞严》所谓性空真火,周遍法界,譬如手执阳燧,求火於日,一处执镜,一处火生,遍世界执,遍世界起。人固知其有左有右,有呼有吸,而不知无所不在,殆将无应无动,无出无入,若纤毫有应之之心,则役於物之不暇,又安知吾之为吾哉。唯吾守乎大方以应运,故其运无方。吾唯立乎无象以应变,故其象无体。外无方,内无体,非天下至神,其孰能与於此哉。
吾常变化,吾不知其变化。吾始一於元中,吾方三化至真。与吾为一,一非一,吾用与不用,吾不知其动静,神之又神。
神之生於元妙之中,如云出山,须臾之间,变态横生,而云未尝自知也。吾体於妙,一化於元,再化於神,三化於真。虽三化而未尝不一,一亦三,三亦一,用与不用,无不皆化。故动亦神,静亦神,神之又神。
第二章三十三言
妙元神一七九三,阴阳天地日月,土木火金水。一二三,一二三,一二三,神在无无之元。
妙至元涉於象,至神涉於数,故元篇言苍素彤黅之象,神篇言一七九三之数。揆之河图,则一为下,九为上,三为左,七为右。验之天数,则始青得九阳为木,丹光得三阳为火,素灵得七阳为金,玄上得一阳为水,皆一七九三之数,分布於四方。在阴阳为气数,在天地为运数,在日月为交数,在五行为用数。庄子曰:道与一为二,二与一为三,自此以往,巧历不能知其数,夫自无适有而至於三,而况自有适有乎。若以庄子言之,则自有妙之名,而三已具,况自妙而元,自元而神,则巧历已不能算。故自一而二,自二而三,三而又三,以至於不可胜数。唯神虽散,而千万涉於数而非数。故曰:无无之元,谓之一且不可得,而况於三乎。
第三章一百二言
天地元合,阴阳元交,日月元抱,三元混无,万象无有,是谓元根。
元根於无,天地非元不合,阴阳非元不交,日月非元不明。抱者,含元著明之谓也。
吾元始於初,为神之灵,神生虚无,虚而不屈。吾曰太元之神,初孰能虚,无以生神,初神初妙。一吾始生,妙无虚虚。
神者生於妙无元始之中,虚而不屈,动而愈出,皆其自然无作之者。故太元之神,初孰能虚,言虚非能可造也。本於至无而生,至神唯本初之神,与本初之妙,合而至用。故曰:一吾始生,神虽生矣,妙无虚虚。
元虚,太元之真虚。太一,因其初元始,太一之有无,神合於太虚。太虚,元元之神,出入於妙元。
元虚之元,为真虚。虽太一亦因之元始,太一妙有妙无,必合於元虚之虚,而后为至。故太虚为元元之神,神全则有出有入,虽有出入,其迹不胶,故曰妙元。
第四章八言
天地生神,神生天地。
神者,妙万物而为言,故虚亦有神,实亦有神。虚者神之本,实者神之舍。物之未生,神潜於虚。物之既生,神潜於有。神亦资有以生,故曰:天地生神。有亦资神以立,故曰:神生天地。
第五章一百四十四言
元虚元实,神为元一。一藏元虚,神为恍惚。一神不止,恍惚不可得神。真生恍惚,混混於杳冥。吾一不见,吾神不闻,神交於元虚。
始而为虚,其渐必实。神在虚不加多,神在实不加少。故曰:神为元一。此一藏於元虚,为恍惚之妙,若神不凝,则恍惚不可得神。真始凝於太虚之中,恍恍惚惚,混混於杳冥。虽有一而物莫见,虽有神而物莫闻,然吾一未尝不一,吾神未尝不神。故曰:神交於元虚。神交者,《楞严》所谓见犹离见,见不能及者欤。
元始之至道,至道之虚神,定之初太一之始。合神合妙,太始元妙,元妙太始。吾元神之元,元不可得,神不可一。变化之道,神明之用,建基立兆,生生化妙。
至道集虚基神,定之初定极而应,则万神自集。集不知集,以一化万,合妙合神,此妙自然,皆吾本始。妙元之用,求神之元,元不可得。若有得有元,神亦物矣,非神也。由其无得,故神不可一。千变万化,其用不穷。与妙有建基立兆,妙生神,神神转相生,故曰:生生化妙。
初吾方在一变三,合之神元。元始之神,神变化妙应,妙应变化,神之自然,物不知神,自然神乎神。
妙合元,元合神,谓之一变三,合之神元。此吾元始之中神,神自变,变而应物,妙应妙变,神之自然,自然之神,神乎神。《易》曰:无思也,无为也,寂然不动,感而遂通天下之故,非天下之至神,其孰能与於此。夫内无思则心不知心,外无为则身不知身。内不见心,外不见身,则寂然不动。寂以感通,则不以心知,不以身为,无思而无不知,无为而无不为,是谓通天下之故。故者,迹也。而天下之迹,莫能逃焉。此即妙变妙应之谓也。非天下至神,其孰能与於此。
第六章一百三十四言
一神妙,一神元,妙神元神,动神静神,出神入神,有神无神,阴神阳神,见神闻神,恍神惚神,左神右神,一神万神,神乎神,神不知乎神。
神一於妙,神一於元,元亦神,妙亦神,则动而静,出而入,有而无,阴而阳,见而闻,恍而惚,左而右,一而万,莫不由神之变化,神乎神,神不自知其神。
吾元始之神,神之道神,而后知神。神妙於一物,鬼神不得其神。
道以所证者之分量为差次,上可以兼下,下不得知上,唯彼生於此,然后知吾之所。故唯神而后知神,如《楞严》所谓色界一十八天,其间有五不还天。彼色界四禅,但有钦闻不能知见。由是言之,天人之相见者,独欲界六天,色界四禅,十三天而已。且同为色界,而色界中五不还天,己自不能相见,而况於无色界乎。自无色界而上,释氏不名为天。且无色界,尚犹身心灭尽定性,见前无业,果色而况其上者也。此即道家谓之无为,释氏所谓佛也。夫神之所以妙万物者,故能上合太始,下合群物,合太始不知太始之无,合群物不知群物之有,方出於妙而下与物合,唯神能自知,鬼神何足以知之哉。故曰:神妙於一物,鬼神不得其神。
吾元始神之天,吞赤,内黄,吸苍,服素,收元於吾元宫太一神母。
元始之天,非期於五色,而五色自生,如眼耳鼻舌之生於形,无使知者,故收元於元宫为太一神母。元即玄,玄即虚,虚为母。於玄之中,吞赤,纳黄,吸苍,服素,是为五行之真色,亦非吾故欲吞之,纳之,吸之,服之,是四者具於太一之中。机动则色应,神动则天随,释氏所谓性色真空,性空真色。汝以空明,则有空现,地水火风,各各发明,则各各现。若俱发明,则有俱现。所谓吞与纳,吸与服,亦发明之义也。
吾元始一元,七动九镇,神始神终,复於元元。
数始於一,成於三,中於五,变於七,究於九,故生数属天。自一至五,得阳数三。成数属地。自六至十,得阴数二。易三天两地之义也。故数至五为中,中五不用,至十为极,极复归一。去五与十,则自一至四,为物生之大数。自六至九,为成物之大数。自一生二,而有上下,上下定而中立。既有上有中有下,则为三。既有三,则有左有右有前有后,则为四。三为阳,故人天得之而坚。四为阴,故傍生得之而横。元数之初,一为天,二为地。三天之一即天数为三,两地之二即地数为四。天数纪之以世,地数纪之以界。故世为三,界为四。《楞严》三四,四三宛转。十二,天地之大数。世界、之成壤,尽物类生,以至岁日月星辰,穷十二变为一,旋复此之谓物生之大数。所谓动於七者,政以七纬,星以七纪,岁以七成。所谓七动者,即日月五星为纬。七纪者,四七二十八宿为经。一月晦朔弦望,四七二十八日有奇,而日月交会,一岁十二会,而晦朔弦望四十八有奇,即七七之数也。所谓究於九者,天有九·天,地有九野,位有九品,人有九等,凡一日之时十有二。全明者七,合有时而明为九。自卯至酉,为全明,寅与戌,为有时而明。故七动九镇至十二而极,此物成之大数也。故一三五为阳中之阳,七九为阳中之阴。得道者能使七之阴绝而返於阳,九之阴绝而还於一,故谓之七返九还。义取诸此,故曰神始神终,复归於元元。
孰知吾元始,知元始之不神,无不神矣。不神元始之神。
神之妙,出有入无,变化不测。若遂以变化,为神则非也。盖神本於妙,无出於元始之真,内绝心意,意识返於自然,则神本不神,唯其不神,故神无不神。
第七章一百五十言
神不神,不神神,一神含元,万神返一。
神犹不神,而分神,神犹不神,而神。若心有所思,则神结於所思而止,安能以一为万。神神自用,各不相知哉。犹非心意意识,内绝情解,即万神混生。及其含元自归,万神返一。方其生亦自然而生,及其返亦自然而返,是谓不神之道。
吾始化於元始不知。神始元,元神母,孰为元元元首。神之元,元之神,相无相有,元始不知。吾生自然之道。
神本於妙,无终无始。自然而凝,自然而化,化则为神,凝则为妙。妙觉无相,化而为神,神相恍惚,妙觉非无,神相非有。故相有相无,元始不知。
神动神静,一变一化,神视神听,莫得其眹,神神不昧,吾始得之。
我无动静而神动静,我无变化而神变化,我无视听而神视听,是之谓神神不昧,莫得其眹,惟元始得之。
妙定其恍惚杳冥之中,真一自然,渊渊妙宅。神元一生一,神生神。神生神,不若无神。一生一,不若虚一。自然得一。
知神守神,神始不神。知一守一,一始不一。不神而神,神乃不测。不一而一,万变归一。故恍惚杳冥,真一自然,渊渊之宅,神之本也。是以神神不若无神,一一不若虚一。
真之元,守真元於无用,神能长生。元生元元,神造化於虚谷,吾宅虚谷之妙。
得道者守真元於无用,故神能长生。人之所以不能长生者,由内六根散为外用,奔色逐声去而不返。傥能知六受用根奔佚之元,守真去伪,旋元自归,即六根无用,根尘内销,灵光炳然,神生无中,是谓造化於虚谷,长生之宅。
第八章一百八言
神妙神元,有无自然,吾不知其用。
妙元为自然之无神,神为自然之有妙。妙元而神,无中有有。神而妙元,有中有无。皆本自然,吾不知其用。
用神之晦,定神之明,神明神晦,神交元黄,元黄交神,吾不知其有。
晦为明之根,妙为神之本。晦而合妙,明而应变,神交元黄。元黄者,天地也。神之交於天地,天地之交於神,涉於有者备矣。涉於有,吾不知其有。
神不神,元之子。元不元,神之母。神母不生,妙元神合,知母守子,道合自然。
神为元之子,元为神之母。神之所以不神者,以其出於元。元之所以不元者,以其能生神。知元之母,守神之子,道合自然。
元之又元,元生黑。神之又神,神生白。知白守黑,神明自来。
元元之极为玄,玄为黑。神之极为显,显为白。知白守黑,其白不穷。知神守神,其神不测。
神来无来,元始大朴,元中大朴,众器无有,神元妙器。
以元中大朴为器,不知器之遇神,神之遇器,谓之无来之神,非器之器,故众器无有。
第九章六十九言
神居妙谷,一生虚室,虚空妙谷,吾元始妙宅。
谷虚而受,妙虚而应,故谷含万象,妙含万神。虚室之中,至白自生,纯一不杂,故谓之一。元始之妙,如谷如室,无所不受,神生元中,动而愈有。
元一之始,神之居。抱之守之,载之致之。盗之复盗之,盗复盗之,鬼物往来,妙谷冲虚,是谓真贼。
神之居於元,抱之守之,载之致之。若非我有也,非其有而有之谓之盗。学道者之於神,若用非其有,盗之复盗之,盗之又盗,如鬼物往来,如谷冲虚,愈用愈有,是谓真贼。《易》曰:作易者其知盗乎。易生生之不穷,用之而益有,如盗他人之物,不种不获,自然应用,与此同意。
神元神武,盗不可见。元神妙一,廓然自得。
《易》曰:圣人洗心,退藏於密。非古之聪明睿智,神武不杀,其孰能与於此。神未有不显武,未有不杀有,聪明睿智,而能洗心,以退藏有,神武不用,而能致用於不杀,非神藏元,元藏神,不可得也。若极其至,则元神妙一,廓然自得。
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三竟
5-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四
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四
真篇章一千言
第一章四十四言
真真真,神无不灵,灵无不神。
灵为神之用,真真之妙,灵亦神。故精亦妙,粗亦妙。
九还之道,杳杳之真,无为无作,真全神却。
致一为真,数至九还归,一十即一也。若百千万,乃衍十而成耳。自一而九,周极万物,九还於十,复本之义。却神全真,无为无作,谓之真人。
一定之器,真元大朴。真真真,真真真,真真真。
道有大小,真为道母。众人自道入真,真而后神。至人以神入真,却神返本。故曰:一定之器,真元大朴,真真真申言之者,不杂之谓也。
第二章一百一十一言
杳杳冥冥,至精至真。神一不杂,定变定化。
杳冥非无,精真生於杳冥。故杳冥者,精真之本也。抱精守神,一而不散,变化出焉。人尝求变化於变化,而不知自然之必变必化,盖杳冥为真精之本,一为变化之本。求精真必不精真,求变化必不变化,若神不杂,则必变必化,有不待言者,此圣人所以贵无为也。
真元妙有,真一自然,深根固蒂。
妙有者,无所不有,真元之中,可以位天地,育万物。人见其如此,不知为真一自然,深根固蒂者,根於妙无也。唯其根於妙无,故妙有开敷,如根有枝,如花有实,皆自然之理。
一又一,信又信,信信不脱,后天地息。
一者,无所不一。信者,无所不信。学道者之病,在不能一,不能信。故动则一人也,静则一人也,语则一人也,默则一人也。如此则不一矣。信有真理而不信,无理之不真。信有清净而不信,无物之非净。信有一我而不知,六合之内,无适而非我。信有一心而不知,巨细之物,无物而非心。如此则不信矣。不一则不可强一,不信则不可强信,欲其必信必一,一之又一,信之又信,非有真见者,不能若信信不脱,虽天地有尽,而此见盖未尝终穷也。
真一妙道,自然真道,各真其真,一真曲全。
知自然之真,则运用之间,无使然者。学道之士,运用皆空,遇事则施应而不胶,无事则虚虚而不寂,故动亦真,静亦真,直亦真,曲亦真。动不失静,曲不失直,故曰真以曲全。
吾元始真,道得一尽矣。
孔子谓子贡曰:赐,汝以吾为多学而识之者欤。曰:非欤。曰:非也,吾一以贯之。且多学而识,识为学病。识之所为病者,犹不知一也。苟知其一,则仁义不相戾,忠孝不相违,刚柔不相背,曲直不相害,动静不相乱,语默不相反。如是则道一道也,物一物也。物不异道。道不异物,精亦粗,粗亦精,故曰通於一,万事毕。
众真皆息,吾不知其息,真元妙一。
动无非真,故息无不真真,动无动真,息不息,故曰:吾不知其息,是谓真元妙一。
吾元始镇於元首,一真之道,吾无所不一。吾真元至道,众真归吾一,真道真常矣。
《楞伽》有外道常论,谓凡物本常,本常不变。又谓物本不常,思量计常。若物本不常,思量计常,则常为非实。抵之。老子曰:知常曰明,此曰真道。真常所谓常者,即一即真,即妙即元,即神即道,故曰:吾无所不一,众真归吾一,不独此也。即事即理,即物即我,即有即取,即爱即受,无所不一,无所不空,是谓真常至一。
第三章五十二言
妙一,元一,神一,三一同。真妙一不散,无为变化,真元自然。
妙非妙,元非元,神非神,何以故,同一真。故真同不散,故变化不测,而犹自然也。
见一,守一,抱一,入吾元一。
必先见一於无所不一,然后能守一。必能守一於无所不一,然后能抱一。若不能见则不能守,不能守则不能抱,不能抱则不能入矣。故一以见为先,苟於物不见一,则短长相害,物我交违,又安能守而不失乎。
吾太上,元始、妙定,真一、太一,元始之尊号,得之者真。
元始、妙定,即释氏所谓涅盘也。《楞伽》谓涅盘与空无别有谊,此即真一、太一之谓也。
第四章一百四十二言
一真返元,万化归一,真一守一,入吾神天。无一非一,一不可一,元始之真,道一不变,神一不化,一返妙元,元之一道。
真返於元,万归於一,守真存一,是谓神天。神天之妙,无一非一。楞严佛告文殊,如来自住三摩地中,见与见缘,并所想相如虚空华,本无所有,此见及缘,元是菩萨妙净明体,云付於中有,是非是如,汝文殊更有文殊,是文殊者,既识其真於中,实无是非二相,且见自眼,根缘於尘色,因有尘色内发,识知三摩地中。观此尘缘,犹如空华,本何所有,不可谓是。虽是空华,而知空华者,元是菩提,不可谓非。今以佛语,参对发明,如眼见色,万有不同。由是言之,又谁是一原,其本根由吾元,妙若非元,妙尘无所缘。由是而言,又谁非一若,未识文殊言文殊者,有是与非,既识文殊,则是非二相,自然不起,一与非一,义亦如是。由不知一,故有是非,拣择推寻,既见一真,其间自无。一与非一,故曰无一非一。所谓一不可一者,此言一之不可定也。若以一定为一,则一而不变,故一不可一。若道一则不变,不变则非道,神一则不化,不化则非神。唯一返妙元,虽万不同而一不见一,是谓元一之道。
吾元始至真无极,上真元道,生吾无神之道。
真之至,道之上,无神无极,是谓元始。
真真之体,倚仗元黄,无无之数,忽然有一,吾得而见。
真真无体,倚天地而成体,无无无数,假於一而有数。有体则有物,有数则有滋,於物知真,於滋知一,非有道者不能。
孰能守吾真一,于妙真见真,一知一,一寡一微,守之尊一,无始至无极。
惟真见真,惟一知一,方其为见物所不见,方其为知物所不知。其守之也,至寡至微。其用之也,至溥至博。方其守之也,几於无始。及其用之也,至於无极。
真定无为,一妙无数,无为无数,元始真一。
有为涉於境,有数涉於物,真定妙境,无境之境,真一妙数,无数之数,故曰元始真一。
无神居乎众始道全,无数真全无为,真得真矣。
苟不识真,则一尘可以蔽天,一芥可以覆地。傥见其真,则虽在事物间,犹无数也,犹无为也。此由众人无真,故所见皆不真。圣人自真,故所遇皆无不真也。是谓真得真。
第五章十五言
真守真,众伪不生。信信之诚,真道得矣。
以真守真,则无伪不真。以伪求真,则无真不伪。《中庸》曰:诚者天之道,思诚者人之道。所谓天者,诚发於中,有若天然无诚之者。傥有意於诚,则是思诚。思则有邪,思则为伪。人道之息,自此始矣。信信之诚,无思有信,有信之极,自然而诚。此为真道之极。
第六章一百一十五言
神生真,真生神,神合真变化定无。神入真,致一后得入神至真,吾归无极。
真神相合,虽有变有化,而无变无化,皆本自然。神神入真,不见其变化,由是致一得一,虽千变万化,而皆出於无有,是谓吾归无极。
太始真一未生,恍惚之数,在毫末之始。元始得其妙数,守一不变,定无固始,守神不离,一真守神,神不见守。
《易》曰:原始要终,故知死生之说。原吾未生,吾从何来。及其既终,吾从何去。若知其自来,即可知其自去矣。太一之始,未生之初,恍惚之数,在毫末之端。方是时一全而不分,元始得其妙数。妙数者,一之谓也。元始能守一不变,定无固始,故能独立於天地之先。人所以流浪生死,由其不能全一在於无中,不能自持太始之一,分为六用,揽尘成根,故有形象无不可定始,不能固根结形,成喜怒易其性,哀乐动其情,去本逐末,遂乖元始。至人则不然,知尘虚妄,尘不能缘,尘既不缘,则六不分一,一全於无,内莹发光,故无无之用,定始始之道,固自然神不离一,一不离神,以真守神,神不见守,何以故本不离,故本自不离,守亦无用。
吾不为无无之用,不在有有之形。妙谷含真,妙真含虚,妙元真一之元,吾真自得。
知神之生於真,即是为无无之用。知真之可生神,即是生有有之形。无无之用而吾为其用,有有非形而吾为其形,皆由知始。故《楞严》云:知见立知,即无明本,知见无见,斯即涅盘。无漏真净,但於无用之用,用而不用,於有有之形,形而不形,知见不生,知见无见,即是妙谷含真,妙真含虚,真真自得,吾不知其得。
得一无得真得。真元妙,真一无有。
学道有纤毫所得,即为尘劳,故《清净经》云:虽名得道,实无所得。《佛书》云:於法实无所得。若云有得,得必可失。可得可失,所见不真。若得一而实无得,一不可离。我即一,一即我。是名真得,真一无有。
第七章一百五士二言
皓皓真元,冥冥妙一,洞然元谷,恍生玉室,吾方抱元素,含黄极,定其丹朴,无色无声,寂然真体,与吾为一。
真元妙一,皓皓其素,冥冥其深,如谷之虚,如室之温。抱元素者,天之色也。含黄极者,地之象也。抱元含黄,包括天地,以为丹朴。所谓丹朴,无色无声,寂然真体。若以有朴为朴,乃元黄之分,非其全也。抱元含黄,则天地未分,自未始有天地,而真体与吾为一矣。此之真体,本与吾一,由吾不一,与一自异,故散失元常。元常之道,一者自得。
吾元始得一真之道,元黄大象,妙一清净,虚中化一,真元未变,道不可得。
元黄大象,未始有象。唯妙一清净而已。自虚中化一,而大道生若,真元未变,妙妙无形,元元无体,神神无数,真真无变,则道不可得。
大道隐真,真元无作,神真一定,兴逝不去,真名乃久,是谓信。流真远真,还一返。
真散为道,道隐至真,道在天下,大而妙元,小而仁义,则道有小大。得道者生,失道者死,则道有得失。人存道兴,人亡道废,道有兴废。若真一妙元,则无作无止,无去无来,湛然常存,兴逝不去,故真为常道,真名乃久,真从道降,流不失信,远不失初,道散为物,去本远矣。而真未尝丧一,未尝离若,能还一返真,复归元初,则未尝散,未尝亡也。
吾太始神符,妙不可得,与物同名,吾一无名,真名不去。
《易》曰:圣人以此洗心,退藏於密,吉凶与民同患。神以知来,智以藏往。心者七情之根,有喜有怒,有哀有乐,皆非心体。去情纯性,谓之洗心。心不杂情,精纯自住,谓之退藏於密。在我如此,则涉世而未尝涉世,与民同患,而实未尝同患。故退藏於密,则无我。与民同患,则无物。内无我,外无物,则其始无始,故曰神以知来。其终无终,故曰智以藏往。至人神符於太始,妙不可得,然出而能与物同名,虽与物同名,而吾一无名。所谓妙不可得者,即退藏於密也。与物同名者,即与民同患也。虽与物同名,而吾一无名,则名可同而一不可同,名可名而一不可名。即无始无终,真名不去之义。
守名名离,执朴朴散,建朴立名,失吾真矣。守无名,镇无朴,是谓元朴,妙真长生久视之道。
有名即同物,可执即同器。唯守无名,镇无朴,无物与器,即无得无失,是谓长生久视。
第八章二百一十八育
恍恍惚惚,火中生神。杳杳冥冥,水中生精。火炎升上,七变生神。水流降下,六化生精。七六变化,上下相成。精神往来,妙体生真。神七变,生真火。精六化,生真水。六七十有三妙。
神生於恍惚,属火。精生於杳冥,属水。火之性上,水之性下,上下相交,精神往来。故水中有火,火中有水。精中有神,神中有精。是谓七六变化,上下相成。天一生水,性本阳也。体成於六而属阴。地二生火,性本阴也。体成为七而属阳。水自上生而性下,火自下生而性上。庄子曰:至阴肃肃,至阳赫赫,肃肃出乎天,赫赫发於地。肃肃之气,本出於天,天一之用,降而下行。中交天五,成形为六,生水而属地。赫赫之气,本发於地,地二之用,出而上行,中交天五,成形於七,生火而属天。故水本天而其成则地,在人为精。火本地而其成则天,在人为神。故谓之六化七变。七六变化,合为十三。然则十三者,乃水火之体。是其已变已化之质,非元变元化也。
妙吾之至真。真一生於妙数之始。神中精与吾出生,精中神与吾入死。死不亡,生不壮,十有三之妙,知之守之用之,长生久视,吾道合真,号曰真人。
十有三乃数之成,为水火之质。水火以质相遇,则克贼不能以相容。唯水火之元数,真水藏於真火,真火藏於真水,真真不坏,此《易》所谓水火不相射者,言其真水火之能相容也。至人知之,求水之真於心,於心配汞。求火之真於肾,於肾配铅。心,神也。神中有精,其精不灭。肾,精也。精中有神,其神不坏。虽出生而不生,故曰生不壮。虽入死而不死,故曰死不亡。真人於十有三之形,而识十有三之妙,知之守之,长生久视。
真人抱一致一含真。天火神,地水精,天地精神,七六水火,吾合为真。十三返妙,真一自然,妙数合真,入死出生之道得矣。
水火二物,同原而异体,相克而相成,唯真人然后能一之。於是抱之使之不离,致之使之不散,含之使之不异。合天地精神,七六水火,皆致其用。由返十有三之妙,然后真一自然。傥不知十三返妙,而徒任水火之死质不循其初,则更相克贼,水败火散,不终朝而死矣。
昧十有三之妙数,丧真取死,吾曰真死。真死真亡,不得返常。
知真水火之交相养,然后知精神之交相生,昧其交数,则物失其养。物失其养,则死亡随之,是谓真死。
天生神,地生精,天地合妙,真一不化,无极之道,吾真无上,是谓无上真道。
天生神,地生精者,物物得之。至於合天地精神,知神中有精,精中有神,能使真一不化者,唯至人为然。是谓无上真道。
第九章一百五十言
日火月水,日神月精,神魂精魄,天长地久。十有三之妙数,万物不能逃。一变一化,浮沉鬼神,日月相移。
阳本於阴,阴本於阳,夏至阴生於天,冬至阳生於地,故水中含火,火中含水,神中有精,精中有神,在人为魂魄相抱,在物为天地长久。皆十有三之妙数,万物不能逃。但人不识其变,故阳穷於阳火,上而不能下,阴穷於阴水,下而不能上。若知其变化,使龙从火出,汞出於砂,识心中之至阴。虎从水生,银自铅成,识肾中之至阳。自然龙虎相交,铅汞相配,内可以成丹,外可以成物,是谓浮沉鬼神,相移日月。古语云:至人夺得造化意,手搏日月安炉里。又曰:五行颠倒术,龙从火里出,虎向水中生者。以此。
天地至真,吾始。未辟混合为一真。吾方守於元始,恍恍惚惚,吾不见十有三之妙数,自然之道,在吾三要。吾知其要,不知其妙。
此言水火虽真而非真。吾之至真自吾始。未辟合而为真。方是之时,孰为水火,吾方守於元始,恍恍惚惚,亦孰为十有三之妙数,及自然之道,相交相成,自一为三。所谓三者,水一,火二,水火之交为三。此之谓三要。三要既成,亦自然配合,无使之者,在吾未尝不一,吾亦不知其妙。此非故为不知,乃自然而成,虽不知可也。
固定太初,守镇元始,道合元真,吾入无极无尽,炼成浩劫,妙一灵元。恍惚之数,杳冥之真,自然之神。生元始,终元极,太真妙数,元始真道,元始用之,至至成天成地。
化炼水火,交养精神,足以为道矣,而未为至也。所谓至者,必在固定太初,守镇元始,道合元真,入於无极,炼成浩劫,妙一灵元。自然之神,无始无终,是数非数,是道非道,然后能变化万物。吾元始用之,以成天成地。
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四竟
洞真部本文类
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
经名: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。宋李嘉谋注。五卷。《元始说先天道德经》与老子《道德经》实为二书。仿老子《道德经》,分《妙》、《元》、《神》、《真》、《道》五篇。李氏注解,逐章逐节,顺文衍义。底本出处:《正统道藏》洞真部本文类。
6-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五
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五
道篇章一千言
第一章一百九十七言
真散道生,道还真复。真生道,道生真,真出道游,万物得普。
真散为道,道有清有浊,有动有静,虽为散矣,然清者浊之源,静者动之基,本出於一。若能知一,则道还真复。自无而入有,则以真生道。自凡而入圣,则以道生真。及真出游於道,万物莫不皆得。
八用从横,三元反复,始至大而无不细。道元周始,圆上方下,横中合一,道法自然。
天地之始,本於四大,火风成形,居於东南。地水成形,居於西北。四大化为八卦,风结成木,木为火母,故震巽主之。木者风之余气也。地刚成金,金为水母,故坤兑主之。金者地之余气也。乾亦金居西北,艮亦木居东北,故四大分为八卦,八卦变五行,更相生,更相克,故曰八用纵横。元清为天,黄浊为地。天至阳也,夏至阴生於天。地至阴也,冬至阳生於地。清浊相交,法天象地,中立而为人,是谓三元返复。道始於至大,其方无方,极於至细,无微不徧。道周万物,天圆于上,地方于下,横中为人,三合於一,皆法自然。
象帝元游,吾失元始。元道周还,复归元始。
八卦既立,帝出乎震,齐乎巽,木气极矣。风木相感,火德始彰,故相见於离。火气成尘,尘结生土,致者莫知生,役者不自生,而寄之生也。火非生土,火息而土自成,此致役於坤也。土结为泽,泽润生金,金刚有声,故成言乎兑。金土相配,金为水母,土之气互相克贼,故战於乾。乾金既纯,水出金母,流而不息,故劳乎坎。水既盈溢,将返于元,木为水子,母往就子,风水相和,水返於风,复归元真。故曰始万物,终万物,莫盛於艮。方其八用从横,帝自震出,周游八方,元始之妙,散於万物,故曰象帝元游,吾失元始。及元道周还,物至艮而成岁功,人自精而化为神,乃复归元始之道。
三一,六元,五化,八变,神道真一。
三一为乾,六元为坤,乾奇坤耦,八卦始生。乃戴九履一,左三右七,二四为肩,六八为足,五居于中,纵横八变,不失十五,是谓五化,八变,神道真一。
道生道形,形复生道,道复生形,往来上下,道形道气,形气上下,吾道一周。
众人之形,不能生道,终归坏散,虽天地之形,有不能免。人所以贵於天地者,谓其可以役天地,往来上下,不为形气之所拘。此其所以入火不热,入水不濡,合则成体,散则成章,道气形复归无有。
道无用,德无为,用不已,为无极,迫成妙化,象上形下,元帝游中,终其始,始其终,帝元道还。不知吾生道复真得,入吾元始。
道以无用为用,德以无为为为。无用之用,用而不已。无为之为,为而不息。故能於不妙不化之中,迫成妙化。迫成者,即成也。此所谓不坏世法,而得真相者,人徒见其在天之象,在地之形,而不知帝游其中,终而始,始而终,物自始终,而吾无始终。物自生灭,而吾无生灭。以道复道,以真复真,入吾神始。
一真八神,二十四道,七十二变。三元分用,八神同异,与道合真,一周无尽,元道长生。吾曰大道一,始终复吾常。
一真为一岁,八神为八节,二十四道为二十四气,七十二变为七十二候。天地人为用三元,刚柔阴阳错综八卦,虽其分如此,然其分皆因自然。至其自然,至与道合真,周而不尽,生生不穷,故曰元道长生。道之始终,虽散可以为千万,及其复一,则始终不失吾常。
第二章六十四言
道道不道,神神不神,不道道吾不见,不神神吾不知。知者吾不神,见者吾不道。道物,神物,鬼物,物物。得道,得神,得真。真复得神,亦得道,亦得吾无得,是谓元德。善贷且成。
道不可见,神不可神,不可见而自见,不可神而自神。故妙空之中,非耳而听,非目而视。一於妙觉,六用不分,根尘既销,灵光独耀,不道而道,不神而神,自然之妙也。道降为物,其别有四,道物化其神,神物化其魂,鬼物化其魄,物物化其形。形坏则物丧,魄销则鬼亡,魂衰则神散,独神不亡。神全则道妙,穷尽幽显,不出此四者。道物为仙真,神物为神灵,鬼物为幽爽,物物为万汇。然是四者,亦可得道,得神,得真。以其元本同出也。至人不独能使物物得道,又能使真各得真,道各得道,吾以无得而得道得真,是谓元德。贷者假以成之之谓,至人假道以济物,故曰善贷且成。
第三章三十二言
天元、帝道、地化,三宜。元生神,化生形,道生用。用无用,无为无不为。道应上下,帝用无终。
在天为元,在帝为道,在地为化,三者合而成功。天元在人为神,地化在人为形,帝道生用。《易》曰:天地设位,圣人成能。成能者,帝道生用之谓也。用而无用,为而无为,以道而成天成德,故帝用无终。
第四章十七言
天地人鬼神,道混为元,始不可识,吾道久成。
天地人鬼神,五者各各殊途。然其始出於一源,混而为道。及分为此五者,则有成坏聚散,囿於形数,要亦有终穷也。唯其混而未散,则始不可识。惟不可识,然后能久成。
第五章二百十言
元明化昧,道用隐显。元帝应用,万物得母,不知其子,谁知我祖。
方其未始,有物昧密而未彰。及元明化昧,生所既立,道由是隐,亦由是显。若不了元明,随物丧真,元明为色所迷,则道自此隐。若了元明,识知变化,虽生吾不知其生,则道由此显。体此应用,谓之元帝。万物逐末,吾独得母。人所以逐末者,不知我从道出。我为道之子,既不知子,孰知其本始。
吾言於象妙元始。赤子归吾不去,类守元母,变化由变化,不隐自妙。妙起妙成,妙帝出入。
若有拣择,则妙非自然,道恶拣择,故精亦妙,象亦妙。象者物之成形者也。物虽成形,吾之元始,未尝有散。若能常不失赤子之心,如婴儿之未孩,使元始之妙,归吾不去。知其子,守其母,用变化,由变化,吾不知其变化,使日用显然之间,不隐自妙。起从妙起,吾不知其成,是谓妙帝出入。
吾元元之大道,徼然不见。鬼道神帝,用无用,无用无穷,成帝妙用,神鬼不测。吾曰神其门,鬼其户,不见其道,不知其行。鬼行神游,妙常变化。
元元之妙,万物受其役而不知,故其道可以役服鬼怪,帝制神明。用於无用,用用不穷。帝制万物,神鬼不测。《礼》曰:鬼神之德,其盛矣乎。视之不见,听之莫闻,然则物之不可测者,莫鬼神若也。以鬼神况道,但其门户耳。及其堂奥,岂得而知之哉。不见其道,不知其行,如鬼行神游,妙常变化,近在目睫,而人莫知也。
惚惚恍恍,万物之神奥。恍恍惚惚,万物之鬼宅。道行真化,杳冥之灵室。虚无至大,元居道安。神妙帝寂,耳目不可得。
恍恍惚惚,谁知恍惚。杳杳冥冥,谁知杳冥。有知之者,则非恍非惚,非杳非冥,取之不禁,用之不竭,是谓神奥,亦曰鬼宅,亦曰灵室。吾始化灵室,於无生有,元元之妙,一穴其真。所谓穴者,开物成务之谓也。虽穴其真,而元妙之本,不散不亡,以无象为象,故曰孔容。以无神为神,故曰神帝。虚无至大,虽散为道,然散不失元,故道无巨细,居之皆安。虽帝用无方,然用不失神,故其用亦寂而不见,在於无中。听不以耳,视不以目,耳目且不可得,况於声色之见闻乎。佛书谓:空中无眼耳鼻舌身意者,此也。
真人元妙,大道本微,动出应取,用无穷尽。道与物藏,不虚不实,不夺不取,器留不常,道还不休,吾故无穷若此。
大道本微,用之不尽,则非微也中盖多寡有无,乃前尘分别之相,而不知道与物藏,非相可测,则大而小,微而广,虚而实,实而虚,夺而取,取而夺,非形器之所能留碍也。至于形器,然后留碍不常,乃有大小广微之别。道出形器,用之不休,吾故无穷若此。
第六章一百五十九言
妙变妙化,无所不妙。元变元化,无所不元。神变神化,无所不神。真变真化,无所不真。道变道化,无所不道。一变一化,无所不一。
妙至於无所不妙,则妙在瓦砾。道至於无所不道,则道在稊稗。今指瓦砾稊稗,而谓之道可乎。然瓦砾稊稗,未尝非形器之结。识假者但见其假,识真者但见其真,若其结形,则与天地等耳。所谓妙在瓦砾,道在稊稗,岂为过哉。佛书论圆觉以为地狱,天宫同一净土。涅盘生死,同一法性。诸戒定慧,及淫怒痴,俱是梵行菩提外道所成就法,同是菩提智慧愚痴通为般若,是为诸佛随顺觉性,此即一变一化,无所不一之谓也。
一散无方,数不可及,谓之无数。六变三元为大变,六化三元为大化。
一散无方,至於十百千万,以至於不可胜数。若一一穷之,各言其异,则肝胆楚越,如是则虽谓之有数可也。若返於一,原其皆出於道,则胡越之远未尝不同,如是则虽谓之无数亦可也。役於形,涉於数,要必有穷,故变化之数,极於十八。《易》曰:十有八变而成卦。所谓十八者,六变三元之谓也。卦之始画为三,因而重之为六。卦始为三元,卦重为六变。每爻三变,以三乘六,故十有八变而数穷。天六变十有八,地六化十有八,合之为三十六,衍而十之为三百六十,皆穷於此。日月之运,天地之数,皆穷於此
一不可得,道不可得,真不可得,神不可得,元不可得,妙不可得,有得之是谓有得。上下交德,失吾所得。无得之是谓无德。
道不可得,苟得无得,是谓得道。若觉有得,则为失得。有得得德,无得得道。
一返道,道返真,真返神,神返元,元返妙。至妙无返,变化息矣。此道无上,吾曰最上。妙道得之,入於无始。
返者,返有归空,返末归本,返流归元。人所以随流下而忘反者,外物怵之尔。苟外物无慕,则内重,则不流。既不下流。则必返上。返返之极,至无所返,乃为至道。
第七章一百十四言
妙清元净,妙元清净,大本元清,妙净元妙。清净之返本,吾神复清净,道出清净,清净道生。
物之本始,纯一不杂,虽非清净可名,而舍清净无名之者,故曰:妙清元净,大本元清。学道必自清净始,人能常清净,天地悉皆归,故曰:清净道生。
清净妙宫,其间有清净真法。真一不见,一不可得。清净不在於无数,妙道法清净,虽泛不杂,故无数亦不杂。
清净妙宫,有清净真法,言世人不识清净之体,以无为为清净,故特出真法以破。凡识所谓真清净者,真一不见。若真一不见,则万法皆不可得。万法既空,虽一亦不可见。故无不清,无不净。又曰:清净不在於无数,由世人以无数为清净。自云求净净不可得。故道家《定观经》偈曰:智起生於境,火发生於缘,各得真种性,乘流失道原。起心欲息知,心起知更烦,若知知本空,知即众妙门。又释氏《心铭》有曰:止动归止,止更弥动。唯滞两端,宁知一种。一处不通,两处失功。迷有没有,从空背空。今以两偈互相发明,即见清净真法。《定观》偈云:智生於境,火发於缘,智与火即是吾之心智。由智逐境,心缘物而情识,生方其未散,觉了之性与照明之种,皆从真出。及其流散,乃失道原。然自流注不可强绝,本是妙明,真一种性,流注自然,非有别体,若生心取合起念,息知心不可息,秪益烦挠。故曰:起心欲息知,心起知更烦。若知无明,本无有异,由吾自恋,乃失净体。念念放起,念念皆空,则无始以来,赢重习气,顿然清明。若总清明,即为众妙,释氏心铭,亦不异此。盖言以止止动,动未可止,更添止心。如此即滞两端,宁知净秽本空,动止本一,由吾自异。故彼成异此,所谓一处不通,两处失功也。若但舍秽求净,即秽不可除。是迷有而入于有,从空而背於空矣。此经云:清净不在於无数,虽道散而为百千万亿,犹无数也。故有数亦清净,无数亦清净,盖物物本净,虽泛不杂,有数亦不杂,无数亦不杂。
清净无为,无为清净。道为清净流物物之原。杂不混,散不失。清净道流,妙元清净之海。吾何不返逝矣。
清净即无为,无为即清净,无为而为,谓之道为。道为虽无不为,然不失清净。道即物原,物物具道,杂而不混,散不失真。惟体道者识之,故能返流全一,与道同流,归于清净。大海无流不返,谓之返逝。
第八章三十三言
清净生动,动生清净,吾居清净妙动。
静为动之体,动为静之用。方其无事,湛然清明,不为静缚。及其有事,应以无心,不随动转。定观所谓处喧无恶,涉事无恼,此是真定。不以涉事无恼,故求多事。不以处喧无恶,强求就喧。以无事为真宅,以有事为应迹。此即净吾居,清净妙动之意。
道流崄岨,发源清净,众动一流,清净普流,得之妙。
水流既远,经涉崄岨,岂能保其必清。然其源必清。道流於物经涉世,故岂能保其必净。然其本必净。动虽众,然其流则一。物虽多,然其致则一。故曰:清净普流。得之者无所不净,故曰妙。
第九章一百七十三言
流实动生,道虚清净。清净生虚,谷妙,谷流清净。
动生於实,净生於虚,心虚则静,心实则动。所谓实者,喜怒爱恶窒之也。若内无窒,则中虚。中虚未有不净。庄子曰:室无天游,则妇姑勃蹊。心无天游,则六凿相攘。天游者,虚之谓也。虚而应,故曰:谷无所不容,谷之妙。
道帝流通,清净无碍。无数,无无数,应乎清净不敢违。
净之所以为净者,以其应不失净。唯应不失净,然后无所不净。故道帝流通,周旋众有而不碍。清净无数者,空也。无无数者,有也。应乎有无,不失妙净。故经曰:常应常净,常清净矣。
清净妙生,灵虚一化。清净妙无,不知其始。妙无穷始清净,无穷始流返。吾无穷始,妙不可测清净,清净不可测妙。清净自然,自此得矣。
清净生妙,涉於群有,然灵虚一化,有未尝有。清净妙无,扩然无际,不知其始,无而不无。故妙无终穷,是谓自然不可窥测。
吾妙法清净生。生无穷运成天地,始一元生。清净妙流,一上一下,中含清净之妙。清净神虚。不形不气,清净出入,定乎清净之天。
本始之妙法於清净而生。生不穷本,於无为而不尽。无为未尝有为,而不离有为,以至运成天地,一上一下,而清净神虚,常流於其间,不形不气,宰制万物,出入清净。故谓之清净之天。孟子曰:尽其心者,知其性。知其性,则知天。又曰:存心养性,以事天。天者,清净本始之妙。不形不气,人患不能复性,性不复则心不尽。不尽者,喜怒哀乐未忘之谓也。由喜怒哀乐,变心为情,发不中节,情为主宰。故心不尽。若能於喜怒哀乐之中,随顺皆应,使虽有喜怒哀乐,而其根皆亡情,根内亡应之以性,则发必中节,而和理出焉。如是则有喜非喜,有怒非怒,以至有哀乐非哀乐,是谓尽心复性。心尽性纯,不谓之天,不可得也。
元虚不动,一真普发。清净妙通,道在其始。太一无穷,吾入清净之终始。神仙之道,清净毕矣。
元虚自然,未尝有动。至於一真普发,物物蒙赖清净,流通无有穷极。知始无始,知终无终,由其太一,故曰无穷。若知有始,则三际不断。苟不断三际,则过去为始。始既已往,见存为中。中际不住,未来为终。终者未来,触事成三。安得清净,必三际断,其始无始,然后其终无终。故曰:吾入清净之终始。
元始说先天道德经注解卷之五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