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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皇至道太清玉册

冠服制度章

冠服古之衣冠,皆黄帝之时衣冠也。自后赵武灵王改为胡服,而中国稍有变者,至隋炀帝束巡,便於畋猎,尽为胡服。独道士之衣冠尚存,故曰有黄冠之称。

通天冠

余所制也。内用束发冠,顶用三台,前南斗后北斗,左右用日月,上用卷云之冠,以缨击之。衣通天服,则戴之,谓之主冠,非王者不敢用。

通天服

余所制也。服用玄色黄裹,上衣下裳,胸前用朱雀,背后用玄武,左肩用青龙,右肩用白虎,以表四灵。皆用织金,前用龙虎二带,下裳用十二幅,以应十二月。用边襕所以取范围之象,乃帝王得道飞升冲举之冠服也。及奉天祀神用之,非常人所宜也。

结巾

余始制也,以玄色为之。冬夏各有二样,不拘纱帛,自成一家,制度不同於俗,非王者不宜用。

雪巾

余始制也,以玄色纻丝为之,以天鹅皮为裹。凡雪天严寒,皆用之以护脑。

雷巾

山中道士燕居之巾,野人冠服之属。古无网巾,戴之以笼乱发,各则护寒以裹其首,岂宜入朝堂见帝王,而为礼哉!山野修道之士,不论贵贱,皆戴之,今之护薄之士欲为自尊,以为有直事者戴之。吴草庐有雷巾诗曰:山野猥慵可护寒,岂宜裹却谒时官,时浇世态非纯俗,反奔玄门正一冠。正谓此也。

网巾

古未有之,自我朝洪武开创始制有也。圈用大环,不同於俗。

帽之制,任用拖巾缦饰,即同世用藤竹轻罗,细纱装之,亦可。

漆帽

如云笠样,布台黑漆,不用幕。

雨笠

识竹箬及桦皮为之,以御雨露日光。最轻省,世以藤竹□根作之,亦甚轻妙,而嫌其太华也。其大而置肩谓之井□,此尤为修道全真云水之用也。

雪笠

顶六方,上小檐阔,用皂绢或纱幕,其上以避风纱日色,寻真问师云游用之。

野笠

以竹为台,用小懈叶盐水煮过,砌之於上,以隔雨雪,山居可用。

法服

黄帝见天人,冠金芙蓉冠,有俯仰于上,衣金星斗云霞之法服,执玉圭而前曰:帝劳心天下,为生民主,可谓德矣,帝始体其像,以制法服,为道家祀天之服。

上清法服

紫青作帔,紫於外青於内,帔广四尺九寸,以应四时之数。长五尺五寸,以法天地之气。表里一法,表当令二十四条,裹令一十五条,以应三十九帝真之位。尔者身佩帝皇之服,故也。无此服,不得妄动宝经。此法服给玉童各十二人,不得妄借异人,并犯厌秽,轻慢神服。

女真衣

紫纱之褐,用二丈四尺身,袖长短就令取足,当使两袖作十六条,身中二十三条,合三十九条。又作青纱之裙,令用纱十五尺,作八幅,幅长四尺九寸,余作攀腰,分八幅,作三十二条,此则飞青之裙也。无此法服,不得咏於上清宝经。此服给玉女十二人,不得妄借异人,并犯厌秽,轻慢神服。

洞衣

寇谦之所制。

经云:鹤翅森霜之袍,今世人懦之,安下栏广尺者,其制与鹤氅同。

鹤氅

凡道士皆用,其色不拘,有道德者以皂为之,其寻常道士不敢用。

上古之世,皆衣毛革,道士多用鹿皮为裘,取其仙之物,后世多用狐褐。

袄者,懦之异名,自古有之。凡出家之人,及居山修道者,既未能逃阴阳却寒暑,故宜备此以御风寒之用,不可有缺。

半臂

半臂之制,短袖衣也。道家用之,以为灌花种药之服也。

抱肚

其制亦同世间者,绵夹之厚,任其所宜,居山学道之年老者,尤切用之。

汗衫

汗衫,乃近身之服,最须洗濯洁净,使不亵秽可也。

短衫

其制以蔽至腰者,名为短衫,山居野外,所以便登涉之用,古之修真者,或指以为采芝之像也。

道经曰:青裙羽欘,龙文凤衣,古有明光飞云之欘,今谓绰袖耳,盖大袖而身短,下裙之装也。学道者必服之。

浑如裙形,两头各安腰及带,每日一洗易之。修道出家之人,夜暂寝息勿脱内裈,大小绵夹皆须清净,常使香气熏蒸,免生秽气。

单夹绵各时制洗易亦宜勤数。

臂衣

衣之所设,一取护净,二则御寒,修道之士不可缺。

行滕

今谓行缠,修行入山飞步,特宜具之,尤紧。

圆头阔底之制,古谓之靴,履诸秽处,未皆勿登堂,盖人问所用,山中则不宜矣。

鞋以木皮竹苎麻葛芷等,各任所为,不当用结丝锦彩绣绮皮类,过於侈靡,则不宜。

坐褥

道士女真体佩经戒符箓,天书在身,真神附形,道气营卫,仙灵依托,所着之衣名为法服,神灵敬护,从卧宜清净,或赴人问,不可将法身混同俗事。凡人将席秽气稍多,宜各作坐褥,方四尺,素裹帖绿。若大德法师及具上法者,用紫,余皆瓖色,不得用绮锦绣画;尽珠绦帖络,其道士女真寻常敷设,单拾坐褥以隔争秽,分别尊卑,应须自随,不得暂离,及登坛入室,行道就斋,香炉坐褥,亦带随之,各宜自勉,毋得妄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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