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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

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四十八

 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

  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

  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

至真要大论篇

帝曰:气之上下,何谓也?岐伯曰:身半以上,其气三矣,天之分也,天气主之;身半以下,其气三矣,地之分也,地气主之。以名命气,以气命处,而言其病。半,所谓天枢也。

(身之半,正谓脐中也。或以腰为身半,是以居中为义,过天中也。中原之人悉如此矣。当伸臂指天,舒足指地,以绳量之,中正当脐也,故又曰半,所谓天枢也。天枢,正当脐两傍,同身寸之二寸也。其气三者,假如少阴司天,则上有热中有太阳兼之三也。六气皆然。司天者其气三,司地者其气三,故身半以上三气,身半以下三气也。以名言其气,以气言其处,以气处寒热,而言其病之形证也。则如足厥阴气,居足及股胫之内侧,上行於少腹循胁。足阳明气,在足之上,胻之外,股之前,上行腹脐之傍,循胸乳上面。足太阳气,起於目,上额络头,下项背过腰,横过髀枢股后,下行入胕贯腨,出外踝之后,足小指外侧。足太阴气,循足及股胫之内侧,上行腹胁之前。足少阴同之。足少阳气,循胫外侧,上行腹胁之侧,循颊耳至目锐眦,在首之侧。此足六气之部主也。手厥阴少阴太阴气,从心胸横出,循臂内侧,至中指小指大指之端。手阳明少阳太阳气,并起手表,循臂外侧,上肩及甲上头。此手六气之部主也。欲知病诊,当随气所在以言之,当阴之分,冷病归之,当阳之分,热病归之,故胜复之作,先言病生寒热者,必依此物理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六微旨大论》云:天枢之上,夭气主之,天枢之下,地气主之,气交之分,人气从之。)

故上胜而下俱病者,以地名之;下1胜而上俱病者,以天名之。

(彼气既胜,此未能复,抑2郁不畅,而无所行,进则困於雠嫌,退则穷於怫塞,故上胜至则下与俱病,下胜至则上与俱病。上胜下病,地气郁也,故从地郁以名地病。下胜上病,天气塞也,故从天塞以名天病。夫以天名者,方顺天气为制,逆地气而攻之。以地名者,方从天气为制则可,假如阳明司天,少阴在泉,上胜而下俱病者,是怫於下而生也。天气正胜,天可逆之,故顺天之气,方同清也。少阴等司天,上下胜同法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六元正纪大论》云:上胜则天气降而下,下胜则地气逆而上,此之谓也。)

所谓胜至,报气屈伏而未发也,复至则不以天地异名,皆如复气为法也。

(胜至未复而病生,以天地异名为式。复气已发,则所生无问上胜下胜,悉皆依复气为病,寒热之主也。)

帝曰:胜复之动,时有常乎?气有必乎?岐伯曰:时有常位,而气无必也。

(虽位有常,而发动有无,不必定之也。)

帝曰:愿闻其道也。岐伯曰:初气终三气,天气主之,胜之常也;四气尽终气,地气主之,复之常也。有胜则复,无胜则否。

帝曰:善。复已而胜何如?岐伯曰:胜至则复,无常数也,衰乃止耳。

(胜微则复微,故复已而又胜。胜甚则复甚,故复已则少有再胜者也,假有胜者,亦随微甚而复之尔。然胜复之道,虽无常数,至其衰谢,则胜复皆自止也。)

复已而胜,不复则害,此伤生也。

(有胜无复,是复气已衰,衰不能复,是天真之气已伤败甚,而生意尽。)

帝曰:复而反病何也?岐伯曰:居非其位,不相得也。大复其胜,则主胜之,故反病也。

(捨己官观,适於他邦,己力已衰,主不相得,怨随其后,唯便是求,故力极而复,主反袭之,反自病者也。)

所谓火燥热也。

(少阳,火也。阳明,燥也。少阴,热也。少阴少阳在泉,为火居水位。阳明司天,为金居火位。金复其胜,则火主胜之。火复其胜,则水主胜之。余气胜复,则无主胜之病气也。故又曰所谓火燥热也。)

帝曰:治之奈何?岐伯曰:夫气之胜也,微者随之,甚者制之;气之复也,和者平之,暴者夺之。皆随胜气,安其屈伏,无问其数,以平为期,此其道也。

(随,谓随之。安,谓顺胜气以和之也。制,谓制止。平,谓平调。夺,谓夺其胜气也。治此者,不以数之多少,但以气平和为准度尔。)

帝曰:善。客主之胜复奈何?

(客,谓天之六气。主,谓五行之位也。气有宜否,故各有胜复之者。)

岐伯曰:客主之气,胜而无复也。

(客主自有多少,以其为胜与常胜殊。)

帝曰:其逆从何如?岐伯曰:主胜逆,客胜从,天之道也。

(客承天命,部统其方,主为之下,固宜祗奉天命。不顺而胜,则天命不行,故为逆也。客胜於主,承天而行,理之道,故为顺也。)

帝曰:其生病何如?岐伯曰:厥阴司天,客胜则耳鸣掉眩,甚则咳;主胜则胸胁痛,舌难以言。

(五巳、五亥岁也。)

少阴司天,客胜则鼽嚏颈项强,肩背瞀热,头痛少气,发热,耳聋,目瞑,甚则胕肿血溢,疮疡咳喘;主胜则心热烦躁,甚则胁痛支满。

(五子、五午岁也。)

太阴司天,客胜则首面胕肿,呼吸气喘;主胜则胸腹满,食已而瞀。

(五丑、五未岁也。)

少阳司天,客胜则丹胗外发,及为丹熛疮疡,呕逆喉痹,头痛嗌肿,耳聋血溢,内为瘛疭;主胜则胸满,咳仰息,甚而有血,手热。

(五寅、五申岁也。)

阳明司天,清复内余,则咳衄嗌塞,心鬲中热,咳不止,而白血出者死。

(复,谓复旧居也。白血,谓咳出浅红色血,似肉似肺者。五卯、五酉岁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此不言客胜主胜者,以金居火位,无客胜之理,故不言也。)

太阳司天,客胜则胸中不利,出清涕,感寒则咳;主胜则喉嗌中鸣。

(五辰、五戌岁也。)

厥阴在泉,客胜则大关节不利,内为痉强拘瘛,外为不便;主胜则筋骨繇并,腰腹时痛。

(五寅、五申岁也。大关节,腰膝也。)

少阴在泉,客胜则腰痛,尻股膝髀腨胻足病,瞀热以酸,胕肿不能久立,溲便变;主胜则厥气上行,心痛发热,鬲中,众痹皆作,发於胠胁,魄汗不藏,四逆而起。

(五卯、五酉岁也。)

太阴在泉,客胜则足痿下重,便溲不时,湿客下焦,发为濡写,及为肿,隐曲之疾;主胜则寒气逆满,食饮不下,甚则为疝。

(五辰、五戌岁也。隐曲之疾,谓隐蔽委曲之处病也。)

少阳在泉,客胜则腰腹痛而反恶寒,甚则下白溺白;主胜则热反上行而客於心,心痛发热,格中而呕。少阴同候。

(五巳、五亥岁也。)

阳明在泉,客胜则清气动下,少腹坚满而数便写;主胜则腰重腹痛,少腹生寒,下为鹜溏,则寒厥於肠,上冲胸中,甚则喘,不能久立。

(五子、五午岁也,鹜,鸭也。言如鸭之后也。)

太阳在泉,寒复内余,则腰尻痛,屈伸不利,股胫足膝中痛。

(五丑、五未岁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此不言客主胜者,盖太阳以水居水位,故不言也。)

帝曰:善。治之奈何?岐伯曰:高者抑之,下者举之,有余者折之,不足者补之,佐以所利,和以所宜,必安其主客,适其寒温,同者逆之,异者从之。

(高者抑之,制其胜也。下者举之,济其弱也。有余者折之,屈其锐也。不足者补之,全其气也。虽制胜扶弱,而客主须安,一气失所,则矛楯更作,榛棘互兴,各伺其便,不相得者,内淫外并,而危败之由作矣。同,谓寒热温清,气相比和者。异,谓水火金木土,不比和者。气相得者,则逆所胜之气以治之。不相得者,则顺所不胜气以治之。治火胜负,欲益者以其味,欲写者亦以其味,胜与不胜,皆折其气也。何者?以其性躁动也。治热亦然。)

帝曰:治寒以热,治热以寒,气相得者逆之,不相得者从之,余已知之矣。其於正味,何如?岐伯曰:木位之主,其写以酸,其补以辛;

(木位春分前六十一日,初之气也。)

火位之主,其写以甘,其补以咸;

(君火之位,春分之后六十一日,二之气也。相火之位,夏至前后各三十日,三之气也。二3火之气则殊,然其气用则一矣。)

土位之主,其写以苦,其补以甘;

(土之位,秋分前六十一日,四之气也。)

金位之主,其写以辛,其补以酸;

(金之位,秋分后六十一日,五之气也。)

水位之主,其写以咸,其补以苦。

(水之位,冬至前后各三十日,终之气也。)

厥阴之客,以辛补之,以酸写之,以甘缓之;少阴之客,以咸补之,以甘写之,以咸收之;

(新校正云:按《藏气法时论》云:心苦缓,急食酸以收之。心欲耎,急食咸以耎之。此云以咸收之者误也。)

太阴之客,以甘补之,以苦写之,以甘缓之;少阳之客,以咸补之,以甘写之,以咸耎之;阳明之客,以酸补之,以辛写之,以苦泄之;太阳之客,以苦补之,以咸写之,以苦坚之,以辛润之。开发腠理,致津液,通气也。

(客之部主,各六十一日,居无常所,随岁迁移。客胜则写客而补主,主胜则写主而补客,应随当缓当急以治之。)

帝曰:善。愿闻阴阳之三也,何谓?岐伯曰:气有多少,异用也。

(太阴为正阴,太阳为正阳,次少者为少阴,次少者为少阳,又次为阳明,又次为厥阴,厥阴为尽,义具《灵枢·系日月论》中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六元正纪大论》云:何谓气有多少,鬼臾区曰:阴阳之气各有多少,故曰三阴三阳也。)

帝曰:阳明何谓也?岐伯曰:两阳合明也。

(《灵枢·系日月论》曰:辰者三月,主左足之阳明,巳者四月,主右足之阳明,两阳合於前,故曰阳明也。)

帝曰:厥阴何也?岐伯曰:两阴交尽也。

(《灵枢·系日月论》曰:戌者九月,主右足之厥阴,亥者十月,主左足之厥阴,两阴4尽,故曰厥阴也。)

帝曰:气有多少,病有盛衰,

(新校正云:按《六元正纪大论》曰:形有盛衰。)

治有缓急,方有大小,愿闻其约奈何?岐伯曰:气有高下,病有远近,证有中外,治有轻重,适其至所为5故也。

(藏位有高下,府气有远近,病证有表里,药用有轻重,调其多少,和其紧慢,令药气至病所为故,勿太过与不及也。)

《大要》曰:君一臣二,奇之制也;君二臣四,偶之制也;君二臣三,奇之制也;君三臣六,偶之制也。

(奇,谓古之单方。偶,谓古之复方也。单复之制皆有小大,故奇方云君一臣二,君二臣三;偶方云君二臣四,君三臣六也。病有小大,气有远近,治有轻重所宜,故云制也。)

故曰:近者奇之,远者偶之。汗者不以奇,下者不以偶。补上治上,制以缓;补下治下,制以急。急则气味厚,缓则气味薄。适其至所,此之谓也。

(汗药不以偶方,气不可以外发泄;下药不以奇制,药毒攻而致过。治上补上,方迅急则上6不住而迫下;治下补下,方缓慢则滋道路而力又微;制急方而气味薄,则力与缓等。制缓方而气味厚,则势与急同。如是为缓不能缓,急不能急,厚而不厚,薄而不薄,则大小非制。轻重无度,则虚实寒热,藏府纷挠,无由致理。岂神灵而可望安哉!)

病所远而中道气味之7者,食而过之,无越其制度也。

(假如病在肾而心之气味饲而冷足,仍急过之。不饲以气味,肾药凌心,心复益衰。余上下远近不8同。)

是故平气之道,近而奇偶,制小其服也;远而奇偶,制大其服也;大则数少,小则数多;多则九之,少则二之。

(汤丸多少,凡如此也。近远,谓府藏之位也。心肺为近,肝肾为远,脾胃居中。三阳胞䐜胆亦有远近,身三分之上为近,下为远也。或识见高远,权以合宜,方奇而分两偶,方偶而分两奇,如是者近而偶制,多数服之,远而奇制,少数服之,则肺服九,心服七,脾服五,肝服三,肾服一,为奇9制矣。故曰小则数多,大则数少。○新校正云:详注云三阳胞䐜胆,一本作三肠胞䐜胆。再详三阳无义,三肠亦未为得。肠有大小,并䐜肠10为三,今已云胞䐜,则不得云三肠,三当作二。䐜,之力切。

奇之不去则偶之,是谓重方;偶之不去,则反佐以取之,所谓寒热温凉,反从其病也。

(方与其重也宁轻,与其毒也宁善,与其大也宁小。是以奇方不去,偶方主之,偶方病在,则反一佐,以伺病之气而取之也。夫热与寒背,寒与热违。微小之热,为寒所折,微小之冷,为热所消。甚大寒热,则必能与违性者争雄,能与异气者相格,声不同不相应,气不同不相合,如是则且惮而不敢攻之,攻之则病气与药11气抗衡,而自为寒热以开闭固守矣。是以圣人反其佐以伺12其气,令身13气应合,复令其14热参合,使其终异始同15,燥润而败,坚刚强16又折,柔脆自17消尔。脆,须醉切。

帝曰:善。病生於本,余知之矣。生於标者,治之奈何?岐伯曰:病反其本,得标之病。治反其本,得标之方。

(言少阴太阳之二气,余四气标本同。)

帝曰:善。六气之胜,何以候之?岐伯曰:乘其至也。清气大来,燥之胜也,风木受邪,肝病生焉;

(流於胆。)

热气大来,火之胜也,金燥受邪,肺病生焉;

(流於回肠大肠。○新校正云:详注云回肠、大肠,按《甲乙经》回肠即大肠也。)

寒气大来,水之胜也,火热受邪,心病生焉;

(流於三焦小肠。)

湿气大来,土之胜也,寒水受邪,肾病生焉;

(流於膀胱。)

风气大来,木之胜也,土湿受邪,脾病生焉。

(流於胃。)

所谓感邪而生病也。

(外否18其气,而内恶之,中外不喜,因而遂病,是谓感也。)

乘年之虚,则邪甚也;

(年木不足,外有清邪。年火不足,外有寒邪。年土不足,外有风邪。年金不足,外有热邪。年水不足,外有湿邪。是年之虚也。岁气不足,外邪凑甚也。)

失时之和,亦邪甚也;

(六气临统,与位气相克,感之而病,亦随所不胜而与内藏相应,邪复甚也。)

遇月之空,亦邪甚也。

(谓上弦前,下弦后,月轮中空也。)

重感於邪,则病危矣。

(年已不足,邪气大至,是重19感也。年已不足,天气克之,此时感邪,是重感也。内气召邪,天气不佑,欲病之不危,可乎?)

有胜之气,其必来复也。

(天地之气不能相无,故有胜之气,其必来复也。)

帝曰:其脉至何如?岐伯曰:厥阴之至,其脉弦;

(软虚而滑,端直以长,是谓弦。实而强则病,不实而微亦病,不端直长亦病,不当其位亦病,位不能弦亦病。)

少阴之至,其脉钩;

(来盛去衰,如偃带钩,是谓钩。来不盛去反盛则病,来盛去盛亦病,来不盛去不盛亦病,不偃带钩亦病20,不当其位亦病,位不能钩亦病。)

太阴之至,其脉沉;

(沉,下也。按之乃得,下诸位脉也。沉甚则病,不沉亦病,不当其位亦病,位不能沉亦病。)

少阳之至,大而浮;

(浮,高也。大,谓稍大诸位脉也。大浮甚则病,浮而不大亦病,大而不浮亦病,不大不浮亦病,不当其位亦病,位不能大浮亦病。)

阳明之至,短而涩;

(往来不利,是谓涩也。往来不远,是谓短也。短甚则病,涩甚则病,不短不涩亦病。不当其位亦病,位不能短涩亦病。)

太阳之至,大而长。

(往来远是谓长。大甚则病,长甚则病,长而不大亦病,大而不长亦病,不当其位亦病,位不能长大亦病。)

至而和则平,

(不大甚,则为平调。不弱不强,是谓和也。)

至而甚则病,

(弦似张弓弦,滑如连珠,沉而附骨,浮高於皮,涩而止住,短如麻黍,大如帽簪,长如引绳,皆谓至而大甚也。)

至而反者病,

(应弦反涩,应大反细,应沉反浮,应浮反沉,应短涩反长滑,应软虚反强实,应细反大,是皆为气反常平之候,有病乃如此见也。)

至而不至者病,

(气位已至,而脉气不应也。)

未至而至者病,

(按历占21之,凡得节气,当年六位之分,当如南北之岁,脉象改易而应之。气序未移而脉先变易,是先天而至,故病。)

阴阳易者危。

(不应天22常,气见交错,失其常位,更易见之,阴位见阳脉,阳位见阴脉,是易位而见也,二气错乱故气危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六微旨大论》云:帝曰:其有至而至,有至而不至,有至而太过何也?岐伯曰:至而至者和,至而不至来气不及也,未至而至来气有余也。帝曰:至而不至,未至而至何如?岐伯曰:应则顺,否则逆,逆则变生,变生则病。帝曰:请言其应。岐伯曰:物生其应也,气脉其应也。所谓脉应,即此脉应也。)

帝曰:六气标本,所从不同,奈何?岐伯曰:气有从本者,有从标本者,有不从标本者也。

帝曰:愿卒闻之。岐伯曰:少阳太阴从本,少阴太阳从本从标,阳明厥阴不从标本,从乎中也。

(少阳之本火,太阴之本湿,本末同,故从本也。少阴之本热,其标阴,太阳之本寒,其标阳,本末异,故从本从标。阳明之中太阴,厥阴之中少阳,本末与中不同,故不从标本从乎中也。从本从标从中,皆以其为化生之用也。)

故从本者,化生於本,从标本者,有标本之化,从中者,以中气为化也。

(化,谓气化之元主也。有病以元主气用寒热治之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六微旨大论》云:少阳之上,火气治之,中见厥阴23。阳明之上,燥气治之,中见太阴。太阳之上,寒气治之,中见少阴。厥阴之上,风气治之,中见少阳。少阴之上,热气治之,中见太阳。太阴之上,湿气治之,中见阳明。所谓本也。本之下,中之见也。见之下,气之标也。本标不24同,气应异象。此之谓也。)

帝曰:脉从而病反者,其诊何如?岐伯曰:脉至而从,按之不鼓,诸阳皆然。

(言病热而脉数,按之不动,乃寒盛格阳而致之,非热也。)

帝曰:诸阴之反,其脉何如?岐伯曰:脉至而从,按之鼓甚而盛也。

(形证是寒,按之而脉气鼓击於手下盛者,此为热盛拒阴而生病,非寒也。)

是故百病之起,有生於本者,有生於标者,有生於中气者,有取本而得者,有取标而得者,有取中气而得者,有取标本而得者,有逆取而得者,有从取而得者。

(反佐取之,是为逆取。奇偶取之,是为从取。寒病治以寒,热病治以热,是为逆取。从,顺也。)

逆,正顺也;若顺,逆也。

(寒盛格阳,治热以热,热盛拒阴,治寒以寒之类,皆时谓之逆,外虽用逆,中乃顺也,此逆乃正顺也。若寒格阳而治以寒,热拒寒而治以热,外则虽顺,中气乃逆,故方若顺,是逆也。)

故曰:知标与本,用之不殆,明知逆顺,正行无间25,此之谓也。不知是者,不足以言诊,足以乱经。故《大要》曰:粗工嘻嘻,以为可知,言热未已,寒病复始,同气异形,迷诊乱经。此之谓也。

(嘻嘻,悦也。言心意怡悦,以为知道终尽也。六气之用,粗之与工,得其半也。厥阴之化,粗以为寒,其乃是温。太阳之化,粗以为热,其乃是寒。於26此差互,用失其道,故其学问识用不达,工之道半矣。夫太阳少阴,各有寒化,然27量其标本应用则正反矣。何以言之?太阳本为寒,标为热,少阴本为热,标为寒,方之用亦如是也。厥阴阳明,中气亦尔。厥阴之中气为热,阳明之中气为湿,此二气亦反,其类太阳少阴也。然太阳与少阴有标本,用与诸气不同,故曰同气异形也。夫一经之标本,寒热既殊,言本当究其标,论标合寻其本。言气不穷其标本,论病未辨其阴阳,虽同二28气而主29,且阻寒温之候,故心迷正理,治亦乱经,呼曰粗工,允膺其称。)

夫标本之道,要而博,小而大,可以言一而知百病之害。言标与本,易而勿损,察本与标,气可令调,明知胜复,为万民式,天之道毕矣。

(天地变化,尚可尽知,况一人之诊,而云冥昧,得经之要,持法之宗,为天下师,尚卑其道,万民之式,岂曰大哉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标本病传论》云:有其在标而求之於标,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本,有其在本而求之於标,有其在标而求之於本。故治有取标而得者,有取本而得者,有逆取而得者,有从取而得者。故知逆与从,正行无间30,知标本者,万举万当,不知标本,是为妄行。夫阴阳逆从,标本之为道也。小而大31,言一而知百病之害32;少而多,浅而博,可以言一而知百也。以浅而知深,察近而知远,言标与本,易而勿及。治反为逆,治得为从。先病而后逆者,治其本;先逆而后病者,治其本;先寒而后生病者,治其本;先热而后生病者,治其本;先热而后生中满者,治其标;先病而后33泄者,治其本;先泄34而后生他病者,治其本。必且调之,乃治其他病。先病而后生中满者,治其标;先中满而后烦心者,治其本。人有客气,有同气。小大不利治其标,小大利治其本。病发而有余,本而标之,先治其本后治其标;病发而不足,标而本之,先治其标后治其本。馑察间甚,以意调之,间者并行,甚者独行。先小大不利而后生病者,治其本。此经论标本尤详。)

帝曰:胜复之变,早晏何如?岐伯曰:夫所胜者,胜至已病,病已愠愠,而复已萌也。

(复心之愠,不远而有。)

夫所复者,胜尽而起,得位而甚,胜有微甚。复有少多,胜和而和,胜虚而虚,天之常也。帝曰:胜复之作,动不当位,或后时而至,其故何也?

(言阳盛於夏,阴盛於冬,清盛於秋,温盛於春,天之常候。然其胜复气用,四序不同,其何由哉。)

岐伯曰:夫气之生,与其化,衰盛异也。寒暑温凉,盛衰之用,其在四维。故阳之动,始於温,盛於暑;阴之动,始於清,盛於寒。春夏秋冬,各差其分。

(言春夏秋冬四正之气,在於四维之分也。即事验之,春之温正在辰巳之月,夏之暑正在未申35之月,秋之凉正在戌亥之月,冬之寒正在丑寅36之月。春始於仲春,夏始於仲夏,秋始於仲秋,冬始於仲冬。故丑之月,阴结层冰於厚地;未之月,阳焰电掣於天垂;戌之月,霜清肃杀而庶物坚;辰之月,风扇和舒而陈柯荣秀。此则气差其分,昭然而不可蔽也。然阴阳之气,生发收藏,与常法相会,征其气化及在人之应,则四时每差其日数,与常法相违。从差法,乃正可37之也。)

故《大要》曰:彼春之暖,为夏之暑,彼秋之忿,为冬之怒。谨按四维,斥候皆归,其终可见,其始可知。此之谓也。

(言气之少壮也。阳之少为暖,其壮也为暑;阴之少为忿38,其壮也为怒。此悉谓少壮之异气,证用之盛衰,但立盛衰於四维之位,则阴阳终始应用皆可知矣。)

帝曰:差有数乎?岐伯曰:又凡三十度也。

(度,日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六元正纪大论》云:差有数乎?曰39:后皆三十度而有奇也。此云三十度也者,此文为略。)

帝曰:其脉应皆何如?岐伯曰:差同正法,待时而去也。

(脉亦差,以随气应也。待差日足,应王气至而乃去也。)

《脉要》曰:春不沉,夏不弦,冬不涩,秋不数,是谓四塞。

(天地四时之气,闭塞而无所运行也。)

沉甚曰病,弦甚曰病,涩甚曰病,数甚曰病,

(但应40天和气,是则为平。形见大甚,则为力致,以力而致,安能久乎!故甚皆病。)

参见曰病,复见曰病,未去而去曰病,去而不去曰病,

(参,谓参和诸气来41见。复见,谓再见已衰已死之气。去,谓王已而去者也。日行之度未出於差,是为天气未出。日度过差,是为42天气已去,而脉尚在,既非得应,故曰病。)

反者死。

(夏见沉,秋见数,冬见缓,春见涩,是谓反也。犯违天命,生其能久乎!○新校正云:详上文秋不数,是谓四塞,此注云秋见数,是谓反,盖以脉差只在仲月,差之度尽而数不去,谓秋之季月而脉尚数,则为反也。)

故曰:气之相守司也,如权衡之不得相失也。

(权衡,秤也。天地之气寒暑相对,温清相望,如持秤也。高者否43,下者否,两者齐等,无相夺伦,则清静而生化各得其分也。)

夫阴阳之气,清静则生化治,动则苛疾起,此之谓也。

(动,谓变动常平之候,而为灾眚也。苛,重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六微旨大论》云:成败倚伏生乎动,动而不已则变作矣。)

帝曰:幽明何如?岐伯曰:两阴交尽,故曰幽;两阳合明,故曰明。幽明之配,寒暑之异也。

(两阴交尽於戌亥,两阳合明於辰巳,《灵枢·系日月论》云:亥,十月,左足之厥阴。戌,九月,右足之厥阴。此两阴交尽,故曰厥阴。辰,三月,左足之阳明,巳,四月,右足之阳明。此两阳合於前,故曰阳明。然阴交则幽,阳合则明,幽明之象,当由是也。寒暑位西南、东北,幽明位西北、东南。幽明之配,寒暑之位,诚斯异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太始天元册文》云:幽明既位,寒暑弛张。)

帝曰:分至何如?岐伯曰:气至之谓至,气分之谓分,至则气同,分则气异,所谓天地之正纪也。

(因幽明之问,而形斯义也。言冬夏二至是天地气主岁至其所在也。春秋二分,是间气初二四五,四气各分其政於主岁左右也。故曰至则气同,分则气异也。所言二至二分之气配者,此所谓是天地气之正纪也。)

帝曰:夫子言春秋气始於前,冬夏气始於后,余已知之矣。然六气往复,主岁不常也,其补写奈何?

(以分至明六气分位,则初气四气,始於立春立秋前各一十五日为纪法。三气六气,始於立夏立冬后各一十五日为纪法。由是四气前后之纪,则三气六气之中,正当二至日也。故曰春秋气始於前,冬夏气始於后也。然以三百六十五日易一气,一岁已往,气则改新,新气既来,旧气复去,所宜之时44,大45地不同,补写之方,应知先后,故复以问之也。)

岐伯曰:上下所主,随其攸利,正其味,则其要也,左右同法。《大要》曰:少阳之主,先甘后咸;阳明之主,先辛后酸;太阳之主,先咸后苦;厥阴之主,先酸后辛;少阴之主,先甘后咸;太阴之主,先苦后甘;佐以所利,资以所生,是谓得气。

(主,谓主岁。得,谓得其性用也。得其性用,则舒卷由人,不得性用,则动生乖忤,岂驱邪之可望乎!适足以伐天真之妙气尔。如是先后之味,皆谓有病先写之而后补之也。)

帝曰:善。夫百病之生也,皆生於风寒暑湿燥火,以之化之变也。

(风寒暑湿燥火,天之六气也。静而顺者为化,动而变者为变,故曰之化之变也。)

经言盛者写之,虚者补之,余锡以方士,而方士用之尚未能十全,余欲令要道必行,桴鼓相应,犹拔刺雪污,工巧神圣,可得闻乎?

(针曰工巧,药曰神圣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难经》云:望而知之谓之神,闻而知之谓之圣,问而知之谓之工,切脉而知之谓之巧,以外知之曰圣,以内知之曰神。)

岐伯曰:审察病机,无失气宜,此之谓也。

(得其机要,则动小而功大,用浅而功深也。)

帝曰:愿闻病机何如?岐伯曰:诸风掉眩,皆属於肝;

(风性动,木气同之。)

诸寒收引,皆属於肾;

(收,谓敛也。引,谓急也。寒物收缩,水气同也。)

诸气膹郁,皆属於肺;

(高秋气凉,雾气烟集,凉至则气热,复甚则气殚,征其物象,属可知矣。膹,谓膹满。郁,谓奔迫也。气之为用,金气同之。)

诸湿肿满,皆属於脾;

(土薄则水浅,土厚则水深,土平则干,土高则湿,湿气之有,土气同之。)

诸热瞀德,皆属於火;

(火象征。)

诸痛痒疮,皆属於心;

(心寂则痛微,心躁则痛甚,百端之起,皆自心46生,痛痒疮疡生於心也。)

诸厥固泄,皆属於下;

(下,谓下焦肝肾气也。夫守司於下,肾之气也;门户束要,肝之气也。故诸厥固泄,皆属下也。厥,谓气逆。固,谓禁固。诸有气逆上行,及固不禁,出入无度,燥湿不恒,皆由下焦之主守也。)

诸痿喘呕,皆属於上;

(上,谓上焦心肺气也。炎热薄烁,心之气也;承热分化,肺之气也。热郁化上,故病属上焦。○新校正云:详痿之为病,似非上病,王注不解所以属上之由,使后人疑议。今按《痿论》云:五藏使人痿者,因肺热叶焦,发为痿躄。故云属於上也。痿,又谓肺痿也。)

诸禁鼓慄,如丧神守,皆属於火;

(热之内作。)

诸痉项强,皆属於湿;

(太阳伤湿。)

诸逆冲上,皆属於火;

(炎上之性用也。)

诸胀腹大,皆属於热;

(热郁於内,肺胀所生。)

诸躁狂越,皆属於火;

(热盛於胃,及四未也。)

诸暴强直,皆属於风;

(阳内郁而阴行於外。)

诸病有声,鼓之如鼓,皆属於热;

(谓有声也。)

诸病胕肿,疼酸惊骇,皆属於火;

(热气多也。)

诸转反戾,水液浑浊,皆属於热;

(反戾,筋转也。水液,小便也。)

诸病水液,澄澈清泠,皆属於寒;

(上下所出,及吐出溺出也。)

诸呕吐酸,暴注下迫,皆属於热。

(酸,酸水及沬47也。)

故《大要》曰:谨守病机,各司其属,有者求之,无者求之,盛者责之,虚者责之。必先五胜,疏其血气,令其调达,而致和平,此之谓也。

(深乎圣人之言,理宜然也。有无求之,虚盛责之,言悉由也。夫如大寒而甚,热之不热,是无火也;热来复去,昼见夜伏,夜发昼止,时节而动,是无火也,当助其心。又如火48热而甚,寒之不寒,是无水也;热动复止,倏忽往来,时动时止,是无水也,当助其肾。内格呕逆,食不得入,是有火也。病呕而吐,食入反出,是无火也。暴速注下,食不及化,是无水也。溏泄而久,止发无恒,是无水也。故心盛则生热,肾盛则生寒。肾虚则寒动於中,心虚则热收於内,又热不得寒,是无火也。寒不得热,是无水也。夫寒之不寒,责其无水。热之不热,责其无火。热之不久,责心之虚。寒之不久,责肾之少。有者写之,无者补之,虚者补之,盛者写之,居其中间,疏者壅塞,令上下无碍,气血通调,则寒热自和,阴阳调达矣。是以方有治热以寒,寒之而水49食不入,攻寒以热,热之而昏躁以生,此则气不疏通,壅而为是也。纪於水火,余气可知。故曰有者求之,无者求之,盛者责之,虚者责之,令气通调,妙之道也。五胜,谓五行更胜也。先以五行寒暑温凉湿,酸咸甘辛苦相胜为法也。)

帝曰:善。五味阴阳之用何如?岐伯曰:辛甘发散为阳,酸苦涌泄为阴,咸味涌泄为阴,淡味渗泄为阳。六者或收,或散,或缓,或急,或燥,或润,或耎,或坚,以所利而行之,调其气,使其平也。

(涌,吐也;泄,利也。渗泄,小便也。言水液自回肠,沁别汁,渗入膀胱之中,胞气化之,而为溺以泄出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藏气法时论》云:辛散,酸收,甘缓,苦坚,咸耎。又云:辛酸甘苦咸,各有所利,或散或收,或缓或急,或坚或软,四时五藏,病随五味所宜也。)

帝曰:非调气而得者,治之奈何?有毒无毒,何先何后,愿闻其道。

(夫病生之类,其有四焉,一者始因气动而内有所成,二者因气动而外有所成,三者不因气动而病生於内,四者不因气动而病生於外。夫因气动而内成者,谓积聚症瘕,瘤气瘿起,结核癫痫之类也。外成者,谓痈肿疮疡,痂疥疽痔,掉瘛浮肿,目赤熛胗胕肿痛痒之类也。不因气动而病生於内者,谓留饮癖食,饥饱劳损,宿食霍乱,悲恐喜怒,想慕忧结之类也。生於外者,谓瘴气贼魅,虫蛇蛊毒,蜚尸鬼击,冲薄坠堕,风寒暑湿,斫射刺割捶仆之类也。如是四类,有独治内而愈者,有兼治内而愈者,有独治外而愈者,有兼治外而愈者,有先治内而后治外而愈者,有先治外后治内而后愈者,有须齐毒而攻击者,有须无毒而调引者。凡此之类,方法所施,或重或轻,或缓或急,或收或散,或润或燥,或耎或坚,方士之用,见解不同,各擅己心,好用50非素,故复问之。)

岐伯曰:有毒无毒,所治为主,适大小为制也。

(言但非缓51积愈疾,解急脱死,则为良方。非必要言以先毒为是,后毒为非,无毒为非,有毒为是,必量病轻重,大小制之也。)

帝曰:请言其制。岐伯曰:君一臣二,制之小也;君一臣三佐五,制之中也;君一臣三佐九,制之大也。寒者热之,热者寒之,微者逆之,甚者从之,

(夫病之微小者,犹大52火也。遇草而焫53,得木54而燔,可以湿伏,可以水灭,故逆其性气以折之攻之。病之大甚者,犹龙火也。得湿而焰,遇水而燔,不知其性以水湿折之,适足以光焰诣天,物穷方止矣;识其性者,反常之理,以火逐之,则燔灼自消,焰光扑灭。然逆之,谓以寒攻热,以热攻寒。从之,谓攻以寒热,虽从其性,用不必皆同。是以下文曰:逆者正治,从者反治,从少从多,观其事也。此之谓乎。○新校正云:按神农云:药有君臣佐使,以相宣摄。合和宜用一君二臣,三佐五使;又可一君二臣,九佐使也。)

坚者制55之,客者除之,劳者温之,结者散之,留者攻之,燥者濡之,急者缓之,散者收之,损者益56之,逸者行之,惊者平之,上之下之,摩之浴之,薄之劫之,开之发之,适事为故。

(量病证候,适事用之。)

帝曰:何谓逆从?岐伯曰:逆者正治,从者反治,从少从多,观其事也。

(言逆者,正治也。从者,反治也。逆病气而正治,则以寒攻热,以热攻寒。虽从顺病气,乃反治法也。从少,谓一同而二异;从多,谓二同而三异也。言不57同者,是谓58制也。)

帝曰:反治何谓?岐伯曰:热因寒用,寒因热用,塞因塞用,通因通用。必伏其所主,而先其所因,其始则同,其终则异,可使破积,可使溃坚,可使气和,可使必已。

(夫大寒内结,蓄聚疝瘕,以热攻,除寒格热,反纵,反纵之则痛发尤甚,攻之则热不得前,方以蜜煎乌头佐之以热蜜,多其药,服已便消。是则张公从此而以热因寒用也。有火气动,服冷已过,热为寒格,而身冷呕哕,嗌干口苦,恶热好寒,众议攸同,咸呼为热,冷治则甚,其如之何?逆其好则拒治,顺其心则加病,若调寒热逆,冷热必行,则热物冷服,下嗌之后,冷体既消,热性便发,由是病气随愈,呕哕皆除。情且不违,而致大益,醇酒冷饮,则其类矣,是则热因寒用也。所谓恶热者,凡诸食余气主於生者,○新校正云:详主字疑误上。○见之已呕也。又病热者,寒攻不入,恶其寒胜,热乃消除。从其气则热增,寒攻之则不入。以豉豆诸冷药酒渍或温而服之,酒热气同,固无违忤,酒热既尽,寒药已行,从其服食,热便随散,此则寒因热用也。或以诸冷物,热齐和之,服之食之,热复围解,是亦寒因热用也。又热食猪肉及粉葵乳,以椒姜橘热齐和之,亦其类也。又热在下焦,治亦然。假如下气虚乏,中焦气壅,胠胁满甚,食已转增,粗工之见无能断也,欲散满则恐虚其下,补下则满甚於中,散气则下焦转虚,补虚则中满滋甚。医病参议,言意皆同,不救其虚,且攻其满,药入则减,药过依然,故中满下虚,其病常在。乃不知疏启其中,峻补於下,少服则资壅,多服则宣通,由是而疗,中满自除,下虚斯实,此则塞因塞用也。又大热内59结,注泄不止,热宜寒疗,结复已除,以寒下之,结散利止,此则通因通用也。又大热凝内,久利溏泄,愈而复发,绵历岁年,以热下之,寒去利止,亦其类也。投寒以热,凉而行之,投热以寒,温而行之,始同终异,斯之谓也。诸如此等,其徒寔系60略举宗兆,犹是反治之道,斯其类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五常政大论》云:治热以寒,温而行之,治寒以热,凉而行之。亦热因寒用,寒因热用之义也。)

帝曰:善。气调而得者,何如?岐伯曰:逆之,从之,逆而从之,从而逆之,疏气令调,则其道也。

(逆,谓逆病气以正治。从,谓从病气而反疗。逆其气以正治,使其从顺,从其病以反取,令彼和调,故曰逆从也。不疏其气令道路开通,则气感寒热而为变,始生化多端也。)

帝曰:善。病之中外何如?岐伯曰:从内之外者,调其内;从外之内者,治其外;

(各绝其源。)

从内之外而盛於外者,先调其内而后治其外,从外之内而盛於内者,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;

(皆谓先除其根属,后削其枝条。)

中外不相及,则治主病。

(中外不相及,自各一病也。)

帝曰:善。火热复,恶寒发热,有如疟状,或一日发,或间数日发,其故何也?岐伯曰:胜复之气,会遇之时,有多少也。阴气多而阳气少,则其发日远;阳气多而阴气少,则其发日近。此胜复相薄,盛衰之节,疟亦同法。

(阴阳齐等,则一日之中,寒热相半。阳多阴少,则一日之发而但热不寒。阳少阴多,则隔日发而先寒后热。虽胜复之气,若气微则一发后六七日乃发,时谓之愈而复发,或频三日发而六七日止,或隔十日发而四五日止者,皆由气之多少,会遇与不会遇也。俗见不远,乃谓鬼神暴疾,而久析祷避匿,病势已过,旋至其毙,病者殒殁,自谓其分,致令冤魂塞於广61路,夭死盈於旷野,仁爱鉴兹,能不伤楚?习俗既久,难卒釐革,非复可改,未如之何,悲哉,悲哉!)

帝曰:论言治寒以热,治热以寒,而方士不能废绳墨而更其道也。有病热者,寒之而热;有病寒者,热之而寒。二者皆在,新病复起,奈何治?

(谓治之而病不衰退,反因药寒热,而随生寒热病之新者也。亦有止而复发者,亦有药在而除药去而发者,亦有全不息者。方士若废此绳墨,则无更新之法,欲依标格,则病势62不除,捨之则阻彼凡情,治之则药无能验,心迷意惑,无由通悟,不知其道,何恃而为,因药病生,新旧相对,欲求其愈,安可奈何?)

岐伯曰:诸寒之而热者取之阴,热之而寒者取之阳,所谓求其属也。

(言益火之源,以消阴翳;壮水之主,以制阳光,故曰求其属也。夫粗工褊浅,学未精深,以热攻寒,以寒疗热;治热未已,而冷疾已生;攻寒日深,而热病更起;热起而中寒尚在,寒生而外热不除;欲攻寒则惧热不前,欲疗热则思寒又止。进退交战,危亟已臻;岂知藏府之源,有寒热温凉之主哉。夫取心者不又齐以热,取肾者不必齐以寒;但益心之阳,寒亦通行;强肾之阴,热之犹可。观斯之故,或治热以热,治寒以寒,万举万生63,孰知其意,思方智极,理尽辞穷。呜呼!人之死者,岂谓命,不谓方士愚昧而杀之耶!)

帝曰:善。服寒而反热,服热而反寒,其故何也?岐伯曰:治其王气,是以反也。

(物体有寒热,气性有阴阳,触王之气,则强其用也。夫肝气温和,心气暑热,肺气清凉,肾气寒冽,脾气兼并之。故也春以清治肝而反温,夏以冷治心而反热,秋以温治肺而反清,冬以热治肾而反寒,盖由补益王气太甚也。补王太甚,则藏之寒热气自多矣。)

帝曰:不治王而然者,何也?岐伯曰:悉乎哉问也。不治五64味属也。夫五味入胃,各归所喜攻,酸先入肝,苦先入心,甘先入脾,辛先入肺,咸先入肾。

(新校正云:按《宣明五气篇》云:五味所入:酸入肝,辛入肺,苦入心,咸入肾,甘入脾。是谓五入。)

久而增气,物化之常也;气增而久,夭之由也。

(夫入肝为温,入心为热,入肺为清,入肾为寒,入脾为至阴而四气兼之,皆为增其味而益其气,故各从本藏之气用尔。故久服黄连苦参而反热者,此其类也。余味皆然。但人意疏忽,不能精候耳。故曰:久而增气,物化之常也。气增不已,益岁年则藏气偏胜,气有偏胜则有偏绝,藏有偏绝则有暴夭者。故曰:气增而久,夭之由也。是以《正理观化药集》商较服饵曰:药不具五味,不备四气,而久服之,虽且获胜益,久必致暴夭。此之谓也。绝粒服饵则不暴亡,斯何由哉?无五谷味资助故也。复令食谷,其亦夭焉。)

帝曰:善。方制君臣,何谓也?岐伯曰:主病之谓君,佐君之谓臣,应臣之谓使,非上中65下三品之谓也。

(上药为君,中药为臣,下药为佐使,所以异善恶之名位。服饵之道当从此为法,治病之道,不必皆然。以主病者为君,佐君者为臣,应臣之用者为使,皆所以赞成方用也。)

帝曰:三品何谓?岐伯曰:所以明善恶之殊贯也。

(三品,上中下三品,此名66药善恶不同性用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神农云:上药为君,主养命以应天;中药为臣,主养性以应人;下药为佐使,主治病以应地。)

帝曰:善。病之中外何如?

(前问病之中外,谓调气之法,今此未尽,故复问之。此下对,当次前求其属也之下,应古之错简也。)

岐伯曰:调气之方,必别阴阳,定其中外,各守其乡。内者内治,外者外治。微者调之,其次平之,盛者夺之,汗之下之,寒热温凉,衰之以属,随其攸利,

(病有中外,治有表里,在内者,以内治法和之;在外者,以外治法和之;气微不和,以调气法调之67;其次大者,以平气法平之;盛甚不已,则夺其气,令其衰也。假如小寒之气,温以和之;大寒之气,热以取之;甚寒之气,则下夺之,夺之不已,则逆折之;折之不尽,则求其属以衰之。小热之气,凉以和之;大热之气,寒以取之;甚热之气,则汗发之;发之不尽,则逆制之;制之不尽,则求其属以衰之。故曰汗之下之,寒热温凉,衰之以属,随其攸利。攸,所也。)

谨道如法,万举万全,气血正平,长有天命。

(守道以行,举无不中,故能驱役草石,召遣神灵,调御阴阳,蠲除众疾,血气保平和之候,天真无耗竭之由。夫如是者,盖以舒卷在心,去留从意,故精神内守,寿命灵长。)

帝曰:善。

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四十八

 

1.下:原脱,据顾本补。

2.抑:原作“仰”,据顾本改。

3.二:原脱,据顾本补。

4.阴:顾本“阴”下有“交”字。

5.为:原作“谓”,据顾本改。

6.上:顾本作“止”。

7.之:疑当作“乏”。

8.不:顾本作“制”。

9.奇:顾本作“常”。

10.肠:原作“阳”,据顾本改。

11.药:顾本作“声”。

12.伺:顾本作“同”。

13.身:顾本作“声”。

14.其:顾本作“寒”。

15.同:原作“伺”,据顾本改。

16.强:顾本无“强”字。

17.自:原作“伺”,据顾本改。

18.否:顾本作“有”。

19.重:顾本作“一”。

20.不偃带钩亦病:此六字原脱,据顾本补。

21.占:原作“古”,据顾本改。

22.天:原作“大”,据顾本改。

23.厥阴:此二字原与下“阳明”互倒,据顾本乙正。

24.不:原作“中”,据顾本改。

25.间:顾本作“问”。

26.於:顾本作“由”。

27.然:顾本作“热”,属上读。

28.二:顾本作“一”。

29.主;顾本作“生”

30.间:顾本作“问”。

31.大:原作“七”,据顾本改。

32.害:原作“善”,据顾本改。

33.后:原作“复”,据顾本改。

34.泄:原作“也”,据顾本改。

35.未申:顾本作“午未”。

36.丑寅:顾本作“寅丑”。

37.可:顾本作“当”。

38.忿:原作“壮”,据顾本改。

39.曰:原作“且”,据顾本改。

40.应:原作“虑”,据顾本改。

41.来:原作“未”,据顾本改。

42.为:顾本作“谓”。

43.否:原作“石”,据顾本改。

44.时:顾本作“味”。

45.大:顾本作“天”。

46.自心:原作“悉”字,据顾本改。

47.沫:顾本作“味”。

48.火:顾本作“大”。

49.水:原作“火”,据顾本改。

50.用:顾本作“丹”。

51.非缓:顾本作“能破”。

52.大:顾本作“水”。

53.焫:原作“病”,据顾本改。

54.木:顾本作“水”。

55.制:顾本作“削”。

56.益:顾本作“温”。

57.不:顾本作“尽”。

58.谓:顾本作“奇”。

59.内:原作“肉”,据顾本改。

60.系:顾本作“繁”。

61.广:顾本作“冥”。

62.势:原作“热”,据顾本改。

63.生:顾本作“全”。

64.治五:原作“味王”,据顾本改。

65.中:原脱,据顾本补。

66.名:顾本作“明”。

67.气微不和,以调气抉调之︰此十字原脱,据顾本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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