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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

黄帝内经素问补注释文卷之十九

  唐太仆令启玄子王冰次注

  宋光禄卿直秘阁林亿等校正

  宋守尚书屯田郎孙兆重改误

八正神明论篇

黄帝问曰:用针之服,必有法则焉,今何法何则?

(服,事也。法,象也。则,准也,约也。)

岐伯对曰:法天则地,合以天光。

(谓合日月星辰之行度。)

帝曰:愿卒闻之。岐伯曰:凡刺之法,必候日月星辰,四时八正之气,气定乃刺之。

(候日月者,谓候日之寒温,月之空满也。星辰者,谓先知二十八宿之分,应水漏刻者也。略而言之,常以日加之於宿上,则知人气在太阳否,日行一舍,人气在三阳与阴分矣。细而言之,从房至毕十四宿,水下五十刻,半日之度也。从昴至心亦十四宿,水下五十刻,终日之度也。是故从房至毕者为阳,从昴至心者为阴,阳主昼,阴主夜也。凡日行一舍,故水下三刻与七分刻之四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水下一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二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三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四刻,人气在阴分。水下不止,气行亦尔。又曰:日行一舍,人气行於身一周与十分身之八;日行二合,人气行於身三周与十分身之六;日行三舍,人气行於身五周与十分身之四;日行四舍,人气行於身七周与十分身之二;日行五舍,人气行於身九周。然日行二十八舍,人气亦行於身五十周与十分身之四。由是故必候日月星辰也。四时八正之气者,谓四时正气八节之风来朝於太一者也。馑候其气之所在而刺之。气定乃刺之者,谓八节之风气静定,乃可以刺经脉,调虚实也。故《历忌》云:八节前后各五日,不可刺灸,凶。是则谓气未定,故不可刺灸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八节风朝太一,具《天元玉册》中。)

是故天温日明,则人血淖液而卫气浮,故血易写,气易行;天寒日阴,则人血凝泣而卫气沉。

(泣,谓如水中居雪也。淖,奴教切,多也。

月始生,则血气始精,卫气始行;月郭满,则血气实,肌肉坚;月郭空,则肌肉减,经络虚,卫气去,形独居。是以因天时而调血气也。是以天寒无刺,

(血凝泣而卫气沉也。)

天温无凝。

(血淖液而气易行也。)

月生无写,月满无补,月郭空无治,是谓得时而调之。

(谓得天时也。)

因天之序,盛虚之时,移光定位,正立而待之。

(候日迁移,定气所在,南面正立,待气至而调之也。)

故日月生而写,是谓藏虚;

(血气弱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全元起本藏作咸1,藏当作减。)

月满而补,血气扬溢,络有留血,命曰重实;

(络亦2为经,误。血气盛也。留一为流,非也。)

月郭空而治,是谓乱经。阴阳相错,真邪不别,沉以留止,外虚内乱,淫邪乃起。

(气失纪,故淫邪起。)

帝曰:星辰八正何候?岐伯曰:星辰者,所以制日月之行也。

(制,谓制度。定3星辰则可知日月行之制度矣。略而言之,周天二十八宿三十六分,人气行一周天,凡一千八分。周身十六丈二尺,以应二十八宿。合漏水百刻,都行八百一十丈,以分昼夜也。故人十息,气行六尺,日行二分。二百七十息,气行十六丈二尺,一周於身,水下二刻,日行二十分。五百四十息,气行再周於身,水下四刻,日行四十分。二千七百息,气行十周於身,水下二十刻,日行五宿二十分。一万三千五百息,气行五十周於身,水下百刻,日行二十八宿也。细而言之,则常以一十周加之一分又十分分之六,乃奇分尽矣。是故星辰所以制日月之行度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周天二十八宿至日行二十八宿也,本《灵枢经》文。今具《甲乙经》中。)

八正者,所以候八风之虚邪以时至者也。

(八正,谓八节之正气也。八风者,东方婴儿风,南方大弱风,西方刚风,北方大刚风,东北方凶风,东南方弱风,西南方谋风,西北方折风也。虚邪,谓乘人之虚而为病者也。以时至,谓天应太一移居,以八节之前后,风朝中宫而至者也。○新校正云:详太一移居、风朝中宫,义具《天元玉册》。)

四时者,所以分春秋冬夏之气所在,以时调之也,八正之虚邪,而避之勿犯也。

(四时之气所在者,谓春气在经脉,夏气在孙络,秋气在皮肤,冬气在骨髓也。然触冒虚邪,动伤真气,避而勿犯,乃不病焉。《灵枢经》曰:圣人避邪,如避矢石。盖以其能伤真气也。)

以身之虚,而逢天之虚,两虚相感,其气至骨,入则伤五藏,

(以虚感虚,同气而相应也。)

工候救之,弗能伤也。

(候之4而止,故弗能伤之。救,止也。)

故曰:天忌不可不知也。

(人忌於天,故云天忌,犯之则病,故不可不知也。)

帝曰:善。其法星辰者,余闻之矣,愿闻法往古者。岐伯曰:法往古者,先知《针经》也。验於来今者,先知日之寒温,月之虚盛,以候气之浮沉,而调之於身,观其立有验也。

(候气不差,故立有验也。)

观其冥冥者,言形气荣卫之不形於外,而工独知之,

(明前篇静意视义,观适之变,是谓冥冥,莫知其形也。虽形气荣卫不形见於外,而工以心神明悟,独得知其衰盛焉,善恶悉可明之。○新校正云:按前篇乃《宝命全形论》。)

以日之寒温,月之虚盛,四时气之浮沉,参伍相合而调之,工常先见之,然而不形於外,故曰观於冥冥焉。

(工所以常先见者,何哉?以守法而神通明也。)

通於无穷者,可以传於后世也,是故工之所以异也。

(法著故可传后世,后世不绝则应用通於无穷矣。以独见知,故工所以异於人也。)

然而不形见於外,故俱不能见也。

(工异於粗者,以粗俱不能见也。)

视之无形,尝之无味,故谓冥冥,若神髣髴。

(言形气荣卫不形於外,以不可见,故视无形,尝无味。伏如横弩,起如发机,窈窈冥冥,莫知元主,谓如神运髣髴焉。若,如也。髣,音仿。髴,音弗。

虚邪者,八正之虚邪气也。

(八正之虚邪,谓八节之虚邪也。以从虚之乡来,袭虚而入为病,故谓之八正虚邪。)

正邪者,身形若用力汗出,腠理开,逢虚风,其中人也微,故莫知其情,莫见其形。

(正邪者,不从虚之乡来也。以中人微,故莫知其情意,莫见其形状。)

上工救其萌牙,必先见三部九候之气,尽调不败而救之,故曰上工。下工救其已成,救其已败。救其已成者,言不知三部九候之相失,因病而败之也。

(义备《离合真邪论》中。)

知其所在者,知诊三部九候之病脉处而治之,故曰守其门户焉,莫知其情而见邪形也。

(三部九候为候邪之门户也。守门户,故见邪形。以中人微,故莫知其情状也。)

帝曰:余闻补写,未得其意。岐伯曰:写必用方,方者,以气方盛也,以月方满也,以日方温也,以身方定也,以息方吸而内针,乃复候其方吸而转针,乃复候其方呼而徐引针,故曰写必用方,其气而行焉。

(方犹正也。写邪气出,则真气流行矣。)

补必用员,员者行也,行者移也,

(行,谓宣不行之气,令必宣行。移,谓移未复之脉,俾其平复。)

刺必中其荣,复以吸排针也。

(针入至血,谓之中荣。)

故员与方,非针也。

(所言方员者,非谓针形,正谓行移之义也。)

故养神者,必知形之肥瘦,荣卫血气盛衰。血气5者,人之神,不可不谨养。

(神安则寿延,神去则形弊,故不可不谨养也。)

帝曰:妙乎哉论也!合人形於阴阳四时,虚实之应,冥冥之斯,其非夫子孰能通之。然夫子数言形与神,何谓神?何谓形?愿卒闻之。

(神,谓神智通悟。形,形乎形,谓形诊可观。)

岐伯曰:请言形,形乎形,目冥冥,问其所病,

(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作扪其所痛,义亦通。)

索之於经,慧然在前,按之不得,不知其情,故曰形。

(外隐其无形,故目冥冥而不见,内藏其有象,故以诊而可索於经也。慧然在前,按之不得,言三部九候之中,卒然逢之,不可为之期准也。《离合真邪论》曰:在阴与阳,不可为度,从而察之,三部九候,卒然逢之,早遏其路。此其义也。)

帝曰:何谓神?岐伯曰:请言神,神乎神,耳不闻,目明心开而志先,慧然独悟,口弗能言,俱视独见,适若昏,昭然独明,若风吹云,故曰神。

(耳不闻,言神用之微密也。目明心开而志先者,言心之通如昏昧开卷,目之见如气6翳辟明,神虽内融,志已先往矣。慧然,谓清爽也。悟,犹了达也。慧然独悟,口弗能言者,谓心中清爽而了达,口不能宣吐以写心也。俱视独见,适若昏者,叹见之异速也,言与众俱视,我忽独见,适犹若昏昧尔。既独见了心,眼昭然独能明察,若云7随风卷,日丽天明,至哉神乎!妙用如是,不可得而言也。)

三部九候为之原,九针之论不必存也。

(以三部九候经脉为之本原,则可通神悟之妙用,若以九针之论佥议,则其旨惟博8,其知弥远矣。故曰三部九候为之原,九针之论不必存也。)

 

离合真邪论篇

黄帝问曰:余闻九针九篇,夫子乃因而九之,九九八十一篇,余尽通其意矣。经言气之盛衰,左右倾移,以上调下,以左调右,有余不足,补写於荣输,余知之矣。此皆荣卫之倾移,虚实之所生,非邪气从外入於经也。余愿闻邪气之在经也,其病人何如?取之奈何?岐伯对曰:夫圣人之起度数,必应於天地,故天有宿度,地有经水,人有经脉。

(宿,谓二十八宿。度,谓天之三百六十五度也。经水者,谓海水、泾9水、渭水、湖水、沔水、汝水、江水、淮水、漯水、河水、漳水、济水也。以其内合经脉,故名之经水焉。经脉者,谓手足三阴三阳之脉。所以言者,以内外参合,人气应通,故言之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《甲乙经》云:足阳明外合於海水,内属於胃;足太阳外合於泾水,内属膀胱;足少阳外合於渭水,内属於胆;足太阴外合於湖水,内属於脾;足厥阴外合於沔水,内属於肝;足少阴外合於汝水,内属於肾;手阳明外合於江水,内属於大肠;手太阳外合於淮水,内属於小肠;手少阳外合於漯水,内属於三焦;手太阴外合於河水,内属於肺;手心主外合於漳水,内属於心包;手少阴外合於济水,内属於心。)

天地温和,则经水安静;天寒地冻,则经水凝泣;天暑地热,则经水沸溢;卒风暴起,则经水波涌而陇起。

(人10经脉亦应之。)

夫邪之入於脉也,寒则血凝泣,暑则气淖泽,虚邪因而入客,亦如经水之得风也,经之动脉,其至也亦时陇起,其行於脉中循循然,

(循循然,顺动貌。言随顺经脉之动息,因循呼吸之往来,但形状或异耳。循循一为輴輴。輴,敕伦切。

其至寸口中手也,时大时小,大则邪至,小则平,其行无常处,

(大,谓大常平之形诊。小者,非细小之谓也,以其比大,则谓之小,若无大以比,则自是平常之经气耳。然邪气者,因其阴气则入阴经,因其阳气则入阳脉,故其行无常处也。)

在阴与阳,不可为度,

(以随经脉之流运也。)

从而察之,三部九候,卒然逢之,早遏其路。

(逢,谓逢遇。遏,谓遏绝。三部之中,九候之位,卒然逢遇,当按而止之,即而写之,径路既绝,则大邪之气无能为也。所谓写者,如下文云:)

吸则内针,无令气忤,静以久留,无令邪布,吸则转针,以得气为故,候呼引针,呼尽乃去,大气皆出,故命曰写。

(按经之旨,先补真气,乃写其邪也。何以言之?下文补法,呼尽内针,静以久留。此段写法,吸则内针,又静以久留。然呼尽则次其吸,吸至则不兼呼,内针之候既同,久留之理复一,则先补之义,昭然可知。《针经》云:写曰迎之,迎之意,必持而内之,放而出之,排阳出针,疾气得泄。补曰随之,随之意,若忘之,若行若悔11,如蚊虻止,如留如还。则补之必久留也。所以先补者,真气不足,针乃写之,则经不满,邪气无所排遣,故先补真气令足,后乃写出其邪矣。引,谓引出。去,谓离穴。候呼而引至其门,呼尽乃离穴户,则经气审以平定,邪气无所拘留,故大邪之气,随针而出也。呼,谓气出。吸,谓气入。转,谓转动也。大气,谓大邪之气,错乱阴阳者也。)

帝曰:不足者补之奈何?岐伯曰:必先扪而循之,切而散之,推而按之,弹而怒之,抓而下之,通而取之,外引其门,以闭其神,

(扪循,谓手摸。切,谓指按也。扪而循之,欲气舒缓。切而散之,使经脉宣散。推而按之,排蹙其皮也。弹而怒之,使脉气䐜满也。抓而下之,置针准也。通而取之,以常法也。外引其门,以闭其神,则推而按之者也。谓蹙按穴外之皮,令当应针之处,针已放去,则不破之皮。盖其所刺之门,门户不开则神气内守,故云以闭其神也。《调经论》曰:外引其皮,令当其门户。又曰:推阖其门,令神气存。此之谓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王引《调经论》文,今详非本论之文,傍见《甲乙经·针道篇》。又曰已下,乃当篇之文也。扪,音门。抓,侧交切。

呼尽内针,静以久留,以气至为故,

(呼尽内针,亦同吸也。言必以气至而为去针之故,不以息之多数而便去针也。《针经》曰:刺之而气不至,无问其数;刺之气至,去之勿复针。此之谓也。无问息数以为迟速之约,要当以气至而针去,不当以针下气未12至而针出乃更为也。)

如待所贵,不知日暮,

(谕人事於候气也。暮,晚也。)

其气以至,适而自护,

(适,调适也。护,慎守也。言气已平调,则当慎守,勿令改变,使疾更生也。《针经》曰:经气已至,慎守勿失。此其义也。所谓慎守,当如下说。○新校正云:详王引《针经》之言,乃《素问·宝命全形论》篇文,兼见於《针解论》耳。)

候吸引针,气不得出,各在其处,推阖其门,令神气存,大气留止,故命曰补。

(正言也。外门已闭,神气复存,候吸引针,大气不泄,补之为义,断可知焉。然此大气,谓大经之气流行荣卫者。)

帝曰:候气奈何?

(谓候可取之气也。)

岐伯曰:夫邪去络入於经也,舍於血脉之中,

(《缪刺论》曰:邪之客於形也,必先舍於皮毛,留而不去,入舍於孙脉,留而不去,入舍於络脉,留而不去,入舍於经脉。故云去络入於经也。)

其寒温未相得,如涌波之起也,时来时去,故不常在。

(以周游於十六丈二尺经脉之分,故不常在於所候之处也。)

故曰方其来也,必按而止之,止而取之,无逢其冲而写之。

(冲,谓应水刻数之平气也。《灵枢经》曰:水下一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二刻,人气在少阳;水下三刻,人气在阳明;水下四刻,人气在阴分。然气在太阳,则太阳独盛;气在少阳,则少阳独盛。夫见独盛者,便谓邪来,以针写之,则反伤真气。故下文曰:)

真气者,经气也,经气大虚,故曰其来不可逢,此之谓也。

(经气应刻,乃谓为邪,工若写之,则深误也,故曰其来不可逢。)

故曰候邪不审,大气已过,写之则真气脱,脱则不复,邪气复至,而病益蓄,

(不悟其邪,反诛无罪,则真气泄脱,邪气复侵,经气大虚,故病弥蓄积。)

故曰其往不可追,此之谓也。

(已随经脉之流去,不可复追召使还。)

不可挂以发者,待邪之至时而发针写矣,

(言轻微而有,尚且知之,况若涌波,不知其至也。)

若先若后者,血气已尽,其病不可下,

(言不可取而取,失时也。○新校正云:按全元起本作血气已虚。尽字当作虚字之误也。)

故曰知其可取如发机,不知其取如扣椎。故曰知机道者不可挂以发,不知机者扣之不发。此之谓也。

(机者动之微,言贵知其微也。)

帝曰:补写奈何?岐伯曰:此攻邪也,疾出以去盛血,而复其真气,

(视有血者乃取之。)

此邪新客,溶溶未有定处也,推之则前,引之则止,逆而刺之,温血也。

(言邪之新客,未有定居,推针补之,则随补而前进,若引针致之,则随引而留止也。若不出盛血而反温之,则邪气内胜反增其害,故下文曰:)

刺出其血,其病立已。帝曰:善。然真邪以合,波陇不起,候之奈何?岐伯曰:审扪循三部九候之盛虚而调之,

(盛者写之,虚者补之,不盛不虚,以经取之,则其法也。)

察其左右上下相失及相减者,审其病藏以期之。

(气之在阴,则候其气之在於阴分而刺之;气之在阳,则候其气之在於阳分而刺之,是谓逢时。《灵枢经》曰:水下一刻,人气在太阳;水下四刻,人气在阴分也。积刻不已,气亦随在,周而复始。故审其病藏,以期其气而刺之。)

不知三部者,阴阳不别,天地不分。地以候地,天以候天,人以候人,调之中府,以定三部。故曰刺不知三部九候病脉之处,虽有大过且至,工不能禁也。

(禁,谓禁止也。然候邪之处尚未能知,岂13复能禁止其邪14气耶!)

诛罚无过,命曰大惑,反乱大经,真不可复,用实为虚,以邪为真,用针无义,反为气贼,夺人正气,以从为逆,荣卫散乱,真气已失,邪独内著,绝人长命,予人夭殃。不知三部九候,故不能久长。

(识非精辩,学未该明,且乱大经,又为气贼,动为残害,安可久乎?)

因不知合之四时五行,因加相胜,释邪攻正,绝人长命。

(非惟昧三部九候之为弊,若不知四时五行之气序,亦足以殞绝其生灵也。)

邪之新客来也,未有定处,推之则前,引之则止,逢而写之,其病立已。

(再言之者,其法必然。)

黄帝内经素问补注文卷之十九

 

1.咸:顾本作“减”。

2.亦:顾本作“一”。

3.定:原脱,据顾本补。

4.之:顾本作“知”。

5.气:“气”下原有“血”字,据顾本删。

6.气:顾本作“氛”。

7.云:原作“能”,据顾本改。

8.惟博:原作“推傅”,据顾本改。

9.泾:顾本作“渎”。

10.人:原作“大”,据顾本改。

11.悔:原作“海”,据顾本改。

12.未:原作“水”,据顾本改。

13.岂:原作“病”,据顾本改。

14.邪:原作“候”,据顾本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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